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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LY02914-2500-2024-00003
  • 备注/文号:永高政〔2024〕14号
  • 发布机构:龙岩市永定区高头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29
  • 有 效 性:
龙岩市永定区高头镇人民政府关于设置高头镇国旗回收点的通知
时间:2024-09-29 15:46
 

龙岩市永定区高头镇人民政府关于设置高头镇国旗回收点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旗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202426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属地管理原则,依法规范做好国旗升挂、使用和回收工作,经研究决定在我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设置国旗回收点,常态化开展国旗回收工作,请辖区各单位将回收的国旗送至党政办保管,由党政办将回收的国旗统一交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回收点信息如下:

   

序号

国旗回收点

联系电话

联系人

1

高头镇人民政府

党政综合办公室106

0597-5571979

郑才焱

 

龙岩市永定区高头镇人民政府

202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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