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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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永定区高头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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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永定区高头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永定区高头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9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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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高头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起至2025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龙岩市永定区高头镇人民政府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龙岩市永定区高头镇高北村北兴路50号

电话:0597-5571979

邮编:36410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高头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立足制度化建设,依托信息化手段,全面推进中央及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的落地落实。通过扎实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工作,不断优化公开渠道,提升公开工作实效,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保障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

高头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会议要求,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化,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公开任务落到实处。2025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覆盖全部应公开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高头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前审查机制,对拟公开信息严格开展公开属性审核、内容规范性审核和保密审查,仔细核查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敏感信息。始终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原则,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准确公开,不重不漏;审查中发现疑问的,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核实处理,切实守住信息安全底线。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高头镇以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为主要公开平台,同时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快、覆盖广的优势,借助镇、村两级政务公开栏和“承启高头”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依法依规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各公开栏目的内容及时更新。对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安排专人负责校对审核,按信息类别分类整理后发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对外公布,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考核评价。2025年,高头镇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统筹起来开展检查考评,并把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通过考核倒逼工作落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全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被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是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高头镇兼顾线上线下两个渠道,持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由镇纪委牵头,督促各部门按要求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改存在的问题,同时镇纪委不定期组织抽查,通过常态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高效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渠道融合不足,传播效能有待增强虽然搭建了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等多元公开渠道,但各渠道存在“各自为战”现象,信息发布不同步、内容不统一。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的运营力度不足,信息更新频次较低,互动功能未充分激活,对群众咨询的回应不够及时;镇、村两级政务公开栏维护不够到位,部分内容更新滞后,未能有效发挥基层公开阵地作用。 

二是工作队伍专业能力不足,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多由兼职人员承担,专职力量薄弱,且缺乏系统的业务培训。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理解不够透彻,在信息筛选、分类归档、保密审查等环节的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导致部分公开工作推进效率和规范化程度不高。

   (二)改进措施情况 

一是整合公开渠道,提升传播效能。建立各公开渠道协同联动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统筹,确保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等渠道信息同步更新、内容统一。加强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运营,优化栏目设置,提高信息更新频次,开通互动留言功能,对群众咨询和诉求实行限时回应;定期维护镇、村两级政务公开栏,明确更新责任主体,确保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充分发挥基层公开阵地的便民作用。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水平。充实政务公开工作力量,明确专职工作人员,保障工作开展经费。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开展信息筛选、分类归档、保密审查、政策解读等业务技能培训;通过“以干代训”“经验交流”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确保公开工作规范高效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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