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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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高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陂镇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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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高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陂镇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的通知
高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陂镇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31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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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陂镇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的通知

  镇直(办)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高陂镇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流程,推进网上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务信息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龙岩市高陂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高陂镇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

  第一条 高陂镇人民政府网站信息上传和发布工作,要本着“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按照“谁上传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严禁出现错字、漏字或者不规范的词语,特别是地域名称表述错误,领导姓名错误等信息,确保政府网站后台待审核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二条  信息安全审查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范进行,不得随意改变信息公开范围,也不得随意降低信息安全标准。

  第三条  充分认识网络宣传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分管领导,并指定素质高、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信息上传工作。

  第四条  信息按重要程度分为一般信息、重要信息、特级信息三类。一般信息包括我镇及各村(社区)日常工作动态;重要信息包括我镇召开重要会议,主要领导重要活动等信息,即政务信息;特级信息包括涉及全市的重大安全事件、突发性群体事件、突发自然灾害事件等信息。当涉及重特大事件、突发性群体事件等信息时,由我镇主要负责人请示分管区领导,由区领导批示同意后方可发布。

  第五条  高陂镇在政府网站信息上传实行“三审三校”制度。

  (一)撰稿人员负责一级自查自纠。主要是信息员在信息整理、编辑等环节查找信息中是否有敏感信息,是否有错字、漏字和人名、地名表述错误,对信息的保密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

  (二)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二级初审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员编辑信息的规范性、严肃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核和校对。

  (三)分管领导负责三级审核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进行再次审查和校对。当遇到重要信息或者敏感信息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时,必须向市保密部门或网信部门报告和请示后方能签发。

  第六条  涉密信息不得上传至政府网站。

  第七条  对不按保密规定审核或保密审核不严,导致泄密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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