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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LY02905-3000-2025-00005
- 备注/文号:抚政〔2025〕44号
- 发布机构:抚市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04
- 有 效 性:
关于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的通知
龙岩市永定区抚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镇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促进依法行政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现将我镇法制审核工作机构和人员明确如下:
一、法制审核工作机构
抚市司法所。
二、法制审核人员
法制审核工作由吴晓芳(司法所所长)、曾献勇(法律顾问)、林闽(党政办主任)负责。
三、法制审核机构及人员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我镇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相关规章制度等。
(二)承担镇实施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内容
(一)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
(二)是否超越决定机关的决定职权;
(三)是否违反法定程序进行决策;
(四)是否与我镇原有的决定、规范性文件相协调、相衔接。
龙岩市永定区抚市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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