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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LY02905-3000-2025-00003
  • 备注/文号:无
  • 发布机构:中共抚市镇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13
  • 有 效 性:
关于市委机动巡察二组巡察抚市镇党委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8-13 17:29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抚市镇委员会

关于市委机动巡察二组巡察抚市镇党委反馈

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狠抓整改落实

抚市镇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举措,推动巡察整改高质量开局、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署整改任务。抚市镇党委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镇党委中心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形成党政主要领导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工作人员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巡察整改工作合力。2024823日,制定《关于印发落实市委机动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明确整改清单、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

(二)落实主体责任,主动认领任务。抚市镇党委自觉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根据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于2024年1012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查找问题根源、深刻剖析原因、逐条逐项列出具体措施,推动问题保质保量整改到位。镇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整改,按分配任务各自推进;党政综合办、纪检监察岗组织岗、财政统计岗部门和岗位协同合作,全镇上下层层带动,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

(三)跟踪整改进度,推动建章立制。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坚持一周一调度,建立整改台账,准确把握各牵头领导整改进度。根据整改进度,每两周召开1次阶段整改工作会议,对存在问题进行“会诊”“开方”。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挂单销号,举一反三涉及机关内务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切实用制度的笼子管住权,用长效常态化工作机制规范干部行为,提高工作效能。

(四)严格监督检查,实现标本兼治。镇党委紧扣巡察反馈意见,坚持做到“举一反三”,既抓治标,又抓治本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对症下药、聚焦施策,确保巡察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纪检监察岗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一项一项跟踪督促,直至推动问题得到切实解决。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推诿扯皮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相关部门重新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推进全面乡村振兴方面

1.粮食安全基础扎得不牢

(1)增量耕地重投资轻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整改,对巡察反馈的基安-溪联村2020年矿山复垦项目抛荒问题恢复种植水稻68亩,同时,完成永定区抚市镇社前村2019年土地整治项目耕地恢复种植水稻3.01亩,永定区抚市镇贝溪等5个村2019年旧村复垦项目(里兴村熊屋、基安村合计约5.87亩)种植粮食作物。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对2020年以来实施的11个矿山复垦、旧村复垦项目开展种植核查,对作物长势较差的40.54亩耕地已完成补种。落实管护责任,针对已满管护期的增量耕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已移交给相关村,并将增量耕地管理情况列入村主干年终绩效考核内容,激发村干部推进耕地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保障耕地有效种植。

2)存量耕地抛荒问题缺乏破解举措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责任,强化督导。将抛荒耕地整改工作同连续2年未耕种永久基本农田(50亩以上)整改工作统筹推进细化分解至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确保整改任务层层压实。同时建立常态化督查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各村工作进度,对进度缓慢、整改不到位的村,督促加快整改进度。二是精准施策,加大投入坚持“一地一策”,按照先易后难原则分类推进整改工作,对整改难度小的农田立即进行整改,对整改难度大的农田,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上足机械和人工集中力量整改。截至2025年8月,已复耕耕地1738亩,其中,基安村完成158亩,五联村完成60亩。三是宣传引导,激发动力。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惠农扶持政策的宣传解读,提高农民保护耕地和种粮积极性。鼓励种粮大户流转土地种植粮食作物,加大抛荒耕地复耕复种,促进农业生产和抛荒整治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3)违法占用耕地整改完成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工作任务,压紧压实责任。我镇迅速召开图斑整改工作专项推进会,将剩余违法图斑细化分解村级网格化管理,逐宗进行分析,明确整改措施,压紧压实责任,全力推进图斑整改。二是全力推进整改。镇村工作队分村入户向群众宣传耕地保护政策,提高群众耕地保护意识,推进违法图斑整改。截至2024年底,已完成自然资源部位片违法图斑整改37宗,天地网违法图斑整改76宗,疑似乱占耕地建房整改20宗(含实地未变化及确属违法建房但2020年7月3日前已完工图斑)三是坚持举一反三,主动抓好整治。对溪联村卢某户转猪场进行拆除复耕、对五湖村某竹炭厂恢复耕地整改8.3亩,对贝溪村郑某户养殖场进行拆除并恢复耕地200平方米 

2.乡村振兴资金滞留、截留问题突出

(1)项目谋划不充分、资金滞留。

整改情况:中在村光伏发电项目已更改建设地址,已被区供电公司列入项目实施名单加强项目谋划培训。已于2024年10月17日组织17个村党支部书记、镇乡村振兴办全体人员召开抚市镇乡村振兴项目谋划培训会,邀请市烟草专卖局副处级退休干部、区乡村振兴特派员前来指导并作经验分享;已于2024年8月26日组织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并开展乡村振兴业务学习培训进一步明确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监管和使用方面的要求针对项目谋划指导不力问题,2025年4月8日分管领导对乡村振兴岗负责人张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2)村集体收入被截留或隐瞒。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镇村干部开展财务管理知识学习培训,并要求各村严格按财务制度执行,每季度按规定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村级财务管理提优增效二是加强财政统计岗财务监管,规范报支。鹊坪村已将2020年以来集体种粮、林下经济、出售烤烟等账目进行重新梳理,除责成鹊坪村村委会主任姜某2024年5月26日将烟农补助6.844万元退回鹊坪村集体合作社账户外,梳理发现另有7笔资金共53.7044万元曾挂姜某名下,均已退回鹊坪村集体合作社账户;五湖村原副主任张某某隐瞒集体耕地地力补贴的问题,已于2024年12月23日责令其将集体耕地地力补贴7916.48元退回五湖村民委员会账户三是问责相关责任人。2025年4月镇党委给予五湖村原副主任张某某责令检查处理;鹊坪村村委会主任姜某某因巡察中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区纪委正在核查。

(3)脱贫资金“公款私存”。

整改情况:一是回“私存”资金。经核实,脱贫户现金入股鹊坪村金鹊园合作社灵芝种植38.2万元30.9905万元已用于发展灵芝种植,剩余的72099.5元鹊坪村党支部书记姜某某已转回合作社账户,此外,姜某某还将2019年至2021年灵芝销售款2万余元一并于2021年5月26日转回合作社账户,合计转回97911元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已对各村是否存在资金私存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除鹊坪村外,未发现类似问题。组织政策法规知识学习。已于2024年8月26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于2024年8月27日在防止返贫监测集中排查会议上再次组织各村书记进行学习,切实提高镇村干部对脱贫资金私存问题严重性的认识。四是针对股金个人私存问题,2025年48日鹊坪村包村领导对鹊坪村党支部书记姜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4)惠农资金发放不精准。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各村对地力补贴、实际种粮补贴发放对象进行自查,逐村、逐组对农户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核对,并加强死亡、外迁、分户等信息的动态管理。目前已完成已死亡对象82人户名更改。二是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种粮补贴发放情况2022年已死亡户主76人,截至2024年底,所有死亡对象户名均已完成更改。加强信息宣传通过“线上+线下”的宣传模式,“线下”采用进村入户与村民面对面进行政策讲解,“线上”利用各村微信群转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的知晓率,确保打通政策执行“最后一公里”。四是针对惠农资金发放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25年4月镇党委给予镇农业农村岗负责人张某某批评教育处理。

3.农村“三资”管理漏洞大

(1)村办企业监管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关于规范村办企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将村办企业“三资”纳入监督范围,建立健全“三资”管理相关制度财政统计岗加强对村办企业监管,确保村办企业规范运行。二是已督促开办村办企业的5个村及时清理整治没有实际经营行为的公司,并注销不必要的账户。其中,抚溪村已将村办企业龙岩市永定福乡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注销;里兴村已注销1个不必要的账户,统一用村账户进行管理鹊坪村已聘请有资质人员对开设账户进行财务整理,并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村办企业健康发展注销停用龙岩市永定区抚市镇鹊坪村民委员会(自来水厂)、学先楼管委会账户等2个账户,梳理出2020-2021年6笔提取现金的用途,主要是贫困户分红、黄金百香果种植、灵芝采购、灵芝种植占股分红、土地征用、田租等支出;2023年应入账与实际入账金额差1576元为新装智能水表结余资金。三是针对村办企业监管缺失问题,2025年4月9日分管领导对镇财政统计岗(经营管理)负责人阙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2)违规转移、报支资金。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10月17日组织镇村干部集中学习《永定区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永政办〔2019〕4号)《永定区全面推行农村集体财产收支非现金结算工作方案》(永委农办〔2024〕15号)等文件,已组织镇财政统计岗工作人员下沉各村指导村级报账员实际应用,全面推行非现金结算,村级支出使用村务卡或银行转账,资金支出直达末端。二是各村将村集体资产统一纳入监管,按照《关于规范村办企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每季度将村集体账户报支材料送村账办审核,严格按财务制度规范报支。

(3)村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面推行非现金结算,全镇17个村已实现大额银行转账,小额收款二维码缴存和“村务卡”支付等方式全覆盖,确保资金支出直达末端,提升村级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透明度。二是各村全面清查核实集体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明确固定资产状态、去向等信息,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鹊坪村已对2023年养老项目资金购买的乐器建立台账,专人管理,并统一存放于鹊坪村幸福院。督促各村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及小微权力监督群公示资产资源清查情况,实现公开透明化,提升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效能。四是针对社前村店面租金长时间滞留在个人账户问题,2025年1月9日社前村包村领导对社前村党支部委员赖某某进行提醒谈话;针对鹊坪村高档乐器管理不规范问题,2025年48日鹊坪村包村领导对鹊坪村党支部书记姜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4.工程项目领域问题多发

(1)村级项目违规、变通发包。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14日召开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培训会,组织镇村干部加强对《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永定区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永政办〔2019〕4号)等村集体财务管理文件的学习。各村严格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对5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不含)以下由乡镇村招标委托中心公开招标,10万元(不含)以内的工程项目,邀请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参加投标总造价超过100万元的,进行公开招投标。二是严格按照村级工程由村级实施的规定,财政统计岗加强对已实施项目的监管,并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在项目报批、实施和结算等方面严格把关审核,确保项目实施依法依规。三是利用村务公开栏、小微权力监督群等渠道,强化工程项目招投标信息公开,增强公众互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四是针对村级项目实施程序不符要求、监管缺失等问题,分管领导对镇财政统计岗(经营管理)负责人阙某某进行提醒谈话。

(2)目发包程序后置。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024年10月14日组织抚溪村等17个村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关于印发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简化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的若干意见》《永定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审定表》等工程项目领域招投标等文件精神和《永定区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确保相关工程项目责任人熟悉掌握项目程序,按规定实施工程项目。是退还虚高造价。经核实,抚溪村游乐场所三期项目实际造价应为28.5万元,多结算10.94万元。项目供货商于2024年11月4日将虚高工程造价差额全部退回抚溪村民委员会账户。是进行责任追究。针对上述违规行为,2024年11月29日镇纪委给予抚溪村党支部书记黄某党内警告处分,并通过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典型案例剖析,确保形成震慑。

3工程项目单价虚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一是要求各村工程项目建设前充分做好询价工作严格填报《抚市镇村级工程项目报批备案表》,经镇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包村领导审签,由镇财政统计岗(经营管理)审核把关后方可进行招投标。二是加强工程管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程建设,尽可能发挥资金最大效益。三是项目施工方已于2025年2月25日将虚增造价8.46万元转回至鹊坪村民委员会账户。

4)工程建设审核把关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已要求各村实施项目前需填报《抚市镇村级工程项目报批备案表》按要求层层把关审核后再实施二是社前村已于2024年8月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工程重新结算审核,审定工程造价42.8818万元,实际多结算工程款计13.9971万元,已在社前村未支付工程款项里抵扣。里兴村已于2024年9月委托第三方公司对“骊龙书香文化园度假休闲民宿”三个项目工程进行重新结算审核,实际多支付工程款计16.5719万元(不含应返还质保金),施工方已将多支付部分全额退回,“旅游集散中心、智能停车场、材火自助烧烤区”项目施工方于2024年11月26日将虚高造价52799元(含应返还质保金29771元)退回里兴村民委员会账户,“骊龙书香文化园度假休闲民宿”项目施工方于2024年12月2日将虚高造价72982元(含应返还质保金28607元)退回里兴村民委员会账户,“主题大门及花海栈道”项目施工方于2024年12月6日将虚高造价112345元(含应返还质保金14029元)退回里兴村民委员会账户。三是镇纪委已针对上述问题,给予社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赖某某和里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某某党内警告处分,社前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赖某某责令检查处分,里兴村民委员会副主任王某某诫勉谈话处分

5工程项目支出佐证材料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各村已按《抚市镇关于规范村办企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将村办企业纳入村账管理,财务报支严格按规定执行。二是严格执行村集体各项工程建设项目、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度,对缺少“四议两公开”材料、会议记录、协议、合同、决算、验收等材料的项目,镇财政统计岗坚决不予以入账报支。三是镇财政统计岗执行村级集体账季度审核制度,进一步提升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已整理完善五湖村鑫湖公司种植基地护坡水沟工程和鹊坪村村办企业福鹊公司大排头钓鱼台挡墙及道路扩宽工程材料。

5.村干部教育管理宽松软

(1)教育监管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通过干部职工大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纪学习教育专题会和读书班等方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计开展学习分享18次、集中学习3次、研讨交流11次、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1部二是丰富形式载体。结合主题党日活动,于2024年5月15日组织青年干部开展交流会和青年干部党纪教育现场教学,增强干部纪律意识。结合烈士纪念日,2024年9月30日组织领导干部职工前往陈康蓉烈士墓公园开展党风家风政风建设,营造浓厚廉政文化氛围。同时17个村的包村领导给村里上一次党课,筑牢党员防腐拒变防线三是用好手中“利剑”。2024年底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3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2人次。针对桥河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已对桥河村党支部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王某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对桥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苏某及桥河村包村工作队长卢某分别予以谈话提醒

(2)对“走读”现象约束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抚市镇村干部坐班值班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村干部坐班值班相关要求,严肃村干部请销假制度,统一制定《抚市镇村干部坐班值班记录簿》,明确村干部坐班值班公示备案、来访接待、承办事项、处置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等职责,通过“定时、定点、定人、定责”管理措施,公开坐班村干部姓名、联系电话、坐班时间,实行量化服务,实现村干部坐班值班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二是将村干部坐班值班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列入各村绩效考核方案中,确保村干部坐班、值班制度落到实处。截2024年底镇纪委对因“走读式”导致工作履职不到位的村级干部问责4人其中责令检查1人、党内警告1人、党委约谈2人

(3)村主干违规兼职取酬。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三季度支部书记联席会,组织各村主干学习领会《关于规范农村“六大员”选聘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明确“六大员”队伍建设基本要求及村主干不得兼任“六大员”的规定。与违规兼职“六大员”的村主干逐一进行谈心谈话,目前均已退出兼职,确保“六大员”选聘管理工作的严肃性。二是2024年10月组织镇域所有“六大员”进行职责培训。由相关部门牵头,定期召开工作例会,通过学习培训、部署工作和通报结果等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增强工作责任心,提升工作水平。三是由组织岗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六大员”队伍的日常管理,严格按照规定选聘“六大员”,开展民主评议,动态选聘空缺职数。四是经调查核实,中在村党支部委员苏某2022年违规领取值班补贴0.84万元2023年因村财资金不足未实际发放。经思想教育,苏某于2025年2月25日将2022年违规领取值班补贴0.84万元退回中在村民委员会账户。五是针对违规兼职取酬问题,2025年4月包村领导分别对贝溪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某、东安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某、基安村党支部书记卢某某、桥河村党支部书记苏某某、五湖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某进行党委约谈。

(二)聚焦民生痛点难点方面

1.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1)认定政策救助对象不深不细。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6月3日组织镇村干部学习《福建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闽民救〔2021〕128号)等文件精神,6月25日、8月29日、10月30日组织民政协理员开展学习培训,着力提升业务知识水平服务能力二是通过走访摸排、电话沟通等方式进行摸底调查,及时发现救助需求,精准跟进实施救助,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三是利用2024年9月低保集中复核认定时间节点,组织民政岗、民政协理员与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派出所、残联集中评议,加强信息共享,严格审核把关低保特困人员情况,对评议对象实行动态调整,确保救助政策落实落细。2024年1-11月,实施临时救助307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0.09万元,其中,9月重点协助申报因学导致家庭生活困难(低保学生、低保边缘户、脱贫户)21人。四是针对农村低保、特困核查不实问题,2025年4月9日镇党委对镇民政岗负责人张某某给予责令书面检查。

2)办理群众急难愁盼事项不够上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群众办事服务注意事项集中培训4次提升各村服务群众意识,对困难群众主动关心、靠前服务,切实发挥好临时救助救急难、兜底线作用。二是民政岗已对村级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登记造册避免出现因材料遗失给群众带来不便的现象

3)群众建房审批耗时长。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定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村民建房办理审批流程进行审批。二是开展由乡村振兴办牵头自然资源所和村镇建设岗位人员配合的行动,为建房群众提供实地踏勘、联合审查审批、联合现场验收等服务三是加大农村建房审批流程宣传力度,加强各职能部门协作联动,做好建房审批程序的服务工作,做到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审批,确保在收件后30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四是针对建房审批时间较长问题,2025年4月9日分管领导对镇农业农村岗干部卢某某进行党委约谈。  

2.乡镇执法工作较为薄弱

(1)执法人员偏少。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考试应考尽考,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考试动员工作,将参加行政执法考试纳入镇干部工作绩效考评截至2024年底,已组织39名45周岁以下年轻干部参与执法资格考试,新增执法人员10人,目前持证人员16人。

2)执法业务培训不重视。

整改情况:2024年10月14日在工作例会上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学习赋权执法相关业务知识,并对执法业务进行培训,对执法事项进行解析2024年10月16日人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行政培训,并对相关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现场讨论,提高执法队伍的业务能力。

(3)执法案件少、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调整抚市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13家赋权单位职责分设执法一分队、执法二分队、执法三分队,每个分队配备1名挂钩领导、2名执法办案人员,明确执法领域,保障执法人员力量。二是依托片区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选派2名执法骨干力量充实到片区联合执法,同时加强沟通协调,于2024年10月15日前往所辖片区开展执法事项讨论。将参与执法及执法资格取证情况列入镇二次绩效进行年终考核,激发干部重学习、钻业务的积极性、主动性2024年以来,闽执法平台办案行政检查96件,其中行政处罚(警告类)6件;行政立案查处违建、安全生产等案件3件,处罚金额13.47万元

3.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

(1)交通安全隐患仍然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培训。2024年10月28日、11月4日组织召开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布置会,传达学习上级关于交通安全的文件、会议精神,并制定《抚市镇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二是开展宣传劝导。利用墟天组织镇干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6次,在中秋、国庆等节假日组织17个村开展交通安全劝导,组织抚市交警中队常态开展交通安全巡查,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2024年11月4日联合永定公安分局、区道安办在新民村、抚市中心幼儿园等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劝导活动;2024年11月14日开展“礼让斑马线、让文明始终在线”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三是总结经验教训。发生交通事故后,我镇均高度重视,组织分管领导、包村领导、交警中队对事故发生原因进行分析研判,深刻汲取经验教训,并及时组织整改,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机率。四是优化交通设施对辖区18处路口实施“四必上”工程联合区交通局实施龙岩市永定区普通公路路面灾后改造工程抚市镇抚溪村至抚市镇鹊坪村段项目,完成沥青路面摊铺,增设中央隔离墩、爆闪灯等设施完善标识标线,全面提升过境公路设施水平,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2)住房安全隐患排查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抚市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各村书记为成员的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进一步明确排查目标和范围,压实各方责任。二是做好房屋安全宣传引导,开展房屋安全知识普及宣传活动3次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现场解答疑难问题20余个,增强群众维护房屋安全的意识。截至目前,抚市敬老院7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我镇共排查5317栋房屋并录入系统已拆除重大安全隐患房屋36栋,拆除面积约8120平方米,其中里兴村永丰自然村高陡边坡下2户群众已搬离并拆除住房。  

3)食品安全检查不深入、不细致。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自巡察反馈意见以来,组织食安办人员、各包保干部开展业务培训2次,明确包保干部工作任务,定期通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需要检查的具体事项进行详细指导,增强业务能力。二是组织专项整改。2024年8月23日,由食安及教育分管领导前往抚市中学,对环境卫生条件差、油渍多等问题现场组织整改,已整改到位。于2024年9月3日,邀请市场监督管理局抚市监督所共同前往辖区中学、心小、幼儿园进行食品安全检查,抚市中学已完成食品安全隐患整改,中心小学和幼儿园现场检查发现的小问题已立时整改到位三是开展联合检查。2024年9月10日、9月12日,分别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到各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加工销售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开展前期检查问题“回头看”,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生态环保工作存在短板

(1)考核水质不达标。

整改情况:一是工作责任得到压实。已将水质提升工作纳入干部年终绩效考评,定期召开水质提升工作研判会议、水质提升工作推进会的常态机制,组建由环保、水利、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组成的联动巡查小组,定期研究环保工作、开展联动巡查和水质提升整治督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二是源头整治更加精准。深入辖区开展水污染溯源排查,采购水质监测仪器,加密采集辖区各断面水样,并根据监测结果划定水质不合格的河道区间,深挖问题成因、明确工作方向,有针对性地开展污染排查整治。三是巡查监管频次更密。经常性检查辖区生活污水处理情况、养殖业巡查,督促保留猪场业主开展养殖场升级改造,引导农民科学合理施肥,防止化肥流入主河道。2024年,辖区内的省控协兴村断面综合水质、市控洽溪煤矿桥断面和乡镇交界洽溪煤矿桥断面综合水质均达到Ⅱ类水考核标准,且各断面每次抽样检测情况通报均达到上级下达考核标准,地表水质较上一年度提升明显。

(2)中央环保督查件办理进度较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责任。2023年以来,我镇督促五湖村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在取得山体滑坡应急治理有偿处理的同时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尽量减少水土流失。二是各方联动,明确任务。组织了龙岩君安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由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地质灾害治理方案编制,由自然资源局牵头实施了黏土有偿化处置,福建春驰集团国产实业水泥有限公司中标项目产生的黏土。三是找准症结,精准推进。鉴于2024年下半年受雨水天气及福建春驰集团国产实业水泥有限公司产能影响土方清运推进过程较慢,我镇督促业主加快同福建春驰集团国产实业水泥有限公司沟通并完成整改。2025年3月该隐患治理项目已基本完成土方清运,并采取对山体进行撒草籽、铺设绿膜网基本完成了水土治理四是及时反馈,验收销号。2025年4月15日,市水利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前往现场核查,提出整改意见,我镇按照要求指导业主进一步完善措施后,市水利相关部门签署了验收销号意见完成销号。

3)违反生态环境的案件多发。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标准建设,制定《抚市镇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生猪养殖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抚市镇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条措施工作细化方案》,规范指导养殖业有序开展生产。二是善镇村干部挂钩猪场机制,召开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会议4次,专门对66家保留猪场的改造提升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现已改造高床漏缝41家,铺设消纳地管网35家把生猪养殖业污染巡查工作列入周重点常态化工作,强化日常巡查。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在各类媒体发稿,将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到户到人教育引导全镇广大群众支持生态环保。

5.移风易俗的宣传引导不够有力

(1)民俗活动大操大办现象较为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社前、中在等村开展移风易俗入户宣传活动3次,向群众发放移风易俗倡议书500镇党员干部带头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60份二是社前、中在等村利用LED屏持续滚动播放移风易俗宣传标语;2024年社前村、鹊坪村、里兴村作为永定区“优化村规民约、推动村民自治行动自觉”工作试点村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结合村实际,家风家训移风易俗内容融入村规民约并上墙。三是实行民俗活动事前报备制度,并组织镇派出所、交警中队在现场加强规范引导,确保民俗活动安全有序开展。2024年社前村妈祖巡安布福活动、龙川村黄氏宗祠落成庆典举行前均已向镇党委报备

2)毁林建坟、祭祖火灾屡禁不止。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中秋、国庆、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提前部署森林防灭火工作,并利用墟天设点开展林业保护宣传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宣传材料共计200余份增强辖区群众的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意识二是严格落实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加强日常巡查管护,护林员每巡查不少于15次,无人机每月巡查不少于4次消除森林火灾隐患,降低火灾风险,及时发现破坏林地行为。三是配备了40瓶干粉灭火器40个手提便携式灭火器2台三轮消防摩托车和1辆消防车,34名人员成立2支半专业扑火队和1支护林员队伍进行防灭火专业培训掌握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提高消防救援能力。四是森林火灾高发期安排人员值班值守扑火队员在林业站待命,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截至2025年8月未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五是加强毁林建坟行为查处,由各护林员开展常态化日常巡查,自巡察以来,发现新民、社前各一起破坏林地行为,已及时制止。

3公益性骨灰堂建设进度缓慢。

整改情况:工作部署不断强化。截至2024年底,累计5次通过镇村干部职工大会部署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工作,督促各村紧盯时间节点,加快建设步伐是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列入2023年度建设任务的5个村已全部完成林地用地审批手续,其中桥河村实施的公益性骨灰堂项目于2024年9月14日通过区级验收并于2025年1月投入使用鹊坪村实施的公益性骨灰堂于2024年8月29日完成土地审批手续,正在按照村民代表大会表决结果,筹集每人300元的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资金新民村中在村、五联村建设地点位于集镇范围内,集镇空间规划编制入库,耕地用地审批未通过正积极向上协调解决项目涉及用地空间规划问题 

(三)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

1.项目建设谋划不够科学、适度

1项目脱离实际、工程“半拉子”。

整改情况:一是新民村与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施工方加强沟通协调,并于2025年4月20日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合同,委托其对工程进行验收评估二是将现有设施进行改造盘活使用,调整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用途。已严格执行项目报批制度,确保各村对项目必要性、合规性、可行性和资金来源进行充分科学论证后再实施项目,对项目资金没保障的项目一律不审批建设,对未完工的项目要积极筹措资金,抓紧完工,发挥效益。

2)建“形象工程”、资金浪费。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盘活闲置资产。投入1.4万余元资金用于骊龙书香文化园旅游集散中心安装玻璃门、窗户防盗网、空调、洗手盆等配套设施并逐步完善集散中心智能停车场。二是用活用深场地资源骊龙书香文化园抢抓发展机遇,积极向上争取,2024年5纳入永定区党校现场教学点,2024年6月列入永定区教育局第二批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逐步扩大吸引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旅游集散中心作用。是严格执行项目报批。各村已对建设的项目进行自查,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流程,在充分论证、科学评估的基础上,经备案审批后再执行,对目前在建项目已分轻重缓急逐步实施,尽可能促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3)盲目铺摊子、加重负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项目报批制度,各村项目申报前提交《抚市镇村级工程项目报批备案表》经相关部门审核审批后才能实施项目,对资金筹措不足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二是社前村、基安村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抓好闲置资产盘活,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财收入,逐步化解前期建设项目遗留的债务负担其中,基安村已与项目施工方沟通协商,按年偿还欠付建设工程款,减轻负债负担。自巡察整改以来,基安村已支付工程款3万元。三是因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镇纪委给予社前村党支部书记赖某某党内警告处分,社前村党支部委员赖某某、基安村党支部书记卢某某责令检查处分

2.为民服务的质效不高

(1)社会救助不精准。

整改情况:2024年共开展4次学习培训会,组织民政协理员学习《福建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永定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城乡低保及特困对象复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永定区民政局关于加强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经办人员及其近亲属备案制度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民政协理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更好地为辖区群众提供精准、高效的服务民政岗严格把关,于2024年6-12月新增低保27户48人,停发低保26户46人,调整50户119人,其中低保户1人符合特困条件,已在2024年8月按程序办理。

2)便民中心“不便民”。

整改情况:已将医保和“家门口办照”专网迁入便民服务中心,进一步扩大业务范围2024年9月新增一名“三支一扶”人员,加强窗口人员力量。多次派送人员到区里跟班学习,提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质效和群众满意度。2024年10月14日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区高效办成一件事培训。2024年9月11日办成第一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实现“就近办、马上办”目标。

3)行政审批程序加码。

整改情况:2024年6月12日下发《抚市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抚政〔2023〕29号文件的通知》。于2024年6月13日,在原有文件的基础上,为保障群众用电安全,便捷居民用电申请,印发了《抚市镇人民政府关于便捷居民生活用电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供电许可申请条件、供电申请流程,重新制定了用电申请表,仅需村书记、包村领导签字审批,切实简化办理程序截至2024年底,我镇未再收到村民关于用电审批程序繁杂的投诉。

3.形式主义仍然存在

(1)“红旗哭脸”考评制度运用泛化。 

整改情况:镇活动办加强与各分管领导沟通,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红旗哭脸”考评事项,将不必要的考评项目剔除,减少镇村干部上台表态次数巡察反馈以来运用“红旗哭脸”考评制度8次,因工作落后周例会包村工作队上台表态共7人次通过优化考评制度,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录入、反诈重点人员摸排、图斑整改等重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会议效率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分管领导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布置工作内容直奔主题,缩减会议时二是党政办做好会议统筹安排,对能通过文字形式传达的事项尽量采取文字形式传达,将参会人员相同的会议合并套开,减少会议数量。我镇工作例会平均时缩短约1小时,会议效率得到明显提高。

3)工作安排简单化、“不接地气”。

整改情况:督促各办(中心)对一周工作进行预安排,对上级部门切实需要紧急填报的,需列出详细说明,确保填报及时到位,严格按照上级工作时限任务完成工作,杜绝层层加码;对日常报送的数据,各部门已加大对村级报送材料的指导力度,如开展维稳、电信诈骗数据摸排、就业人员情况摸排等业务培训,确保我镇各项数据填报更加及时、准确。

4)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未清理整治。

整改情况:2024年8月26日在工作例会上组织镇干部学习《抚市镇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2024年9月12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微信工作群规范管理的通知》,明确规范微信工作群要求,并对全镇镇村微信工作群开展常态化管理。截至目前,已对镇村微信工作群进行全面摸底梳理并建立微信工作群台账,清理后镇级层面工作微信群仅剩16个;已清理功能重复的微信群5个镇道安办原来6个交通安全微信工作群合并为1个微信群

4.小微权力监督平台作用发挥不充分

(1)村级直播群众关注度低。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平台宣传力度。依托包村工作队、村两委,结合镇纪委日常监督工作,走村入户向群众详细介绍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就平台操作流程、功能等情况说清楚、讲明白,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线上”监督。二是规范平台操作运行。2024年8月7日,组织召开抚市镇第三季度村级监委委员联席会议,利用会议对小微权力监督群“阳光直播”等工作进行系统培训,明确提出直播时、内容和效果等有关要求。自巡察反馈会召开以来,抚市镇共开展50余次小微权力群“阳光直播”,均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直播,未出现观众数较少、直播时较短等情况。

2)平台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群内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小微权力监督群坐班值班制度,确保抚市镇24个小微权力群每日有专人在群内跟踪对接。镇纪委干部不定期对17个村小微权力监督群进行巡群,对群内群众诉求回复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提醒包村领导和村主干回应群众关切。二是畅通诉求反映渠道。按照“线上”回应、“线下”落实工作机制,结合“点题整治”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确保用好用活小微权力监督平台,通过小微权力监督群主动发现问题、及时回应呼声、不断提高质量。三是落细落实线索处置。采取“镇纪委抓统筹调度、监督指导,部门和村监委抓制度保障,具体落实,小微权力监督群为平台载体”做强做实线索处置和基层监督。截至2024年底,已通过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群督促为民办实事8件,发现并处理有关问题线索2条

3)信息公开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28日组织各村召开财务管理业务培训会,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提高镇村相关工作人员对村级财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执行财务管理人员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各村已及时将每季度村财各项收支情况、各类资产资源、各项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内容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聚焦扫黑除恶方面

1.反电诈工作开展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已加强工作部署。坚持定期召开反诈工作推进会,对反诈工作进行详细部署,制定《抚市镇涉诈重点人员摸排管控工作考评奖惩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抚市镇2024年涉诈人员打击管控工作集中攻坚行动方案》,将反电诈工作纳入周重点工作汇报内容,提高反诈工作在年终工作绩效考评的比例。二是加强人员管控。每周通报红豆杉系统访查情况,严格落实红豆杉系统人员分类管理、动态管理,防止出现漏管失控现象是已加强反诈宣传。2024年共开展进村、进企、进校反诈警示教育活动5次群众签订《不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承诺书》共6297份,引导辖区群众安装注册国家反诈APP,提高群众识骗、防骗水平,筑牢全民防诈骗、反诈骗的“防火墙”,营造浓厚的反诈防骗社会氛围。2024年共摸排出境外涉诈高危人员215人,“减半、降档、清零”劝返任务完成比率50%,国家反诈中心APP注册量任务完成率100.99%,2024年第三季度我镇成功退出市级单列乡镇名单。四是针对涉诈重点人员漏管失控问题,对中在村党支部书记苏某某、中在村党支部委员苏某某、中在村综治协管员苏某某进行谈话提醒。

2.扫黑除恶线索摸排成效差。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调整并强化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职能,每月定期会商,有效提升了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效率。二是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氛围,利用墟天、“金龙杯”篮球赛、“走古事”等活动,联合多部门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公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激发了社会各界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强化扫黑除恶线索摸排举措,建立综治中心、派出所、各村每月一会商机制,及时反馈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进展,强化了扫黑除恶工作的全面监督和动态评估。组织派出所、司法所、镇村工作队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扫黑除恶方面的问题和苗头进行梳理摸排,切实提升扫黑除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协调联动的工作合力不足。

整改情况:于2024年9月19日完成综治中心示范点建设,制定《抚市镇综治中心工作机制》,建立多部门联合联动工作机制有效促进了扫黑办、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间的紧密合作与信息共享通过综治办(扫黑办)、司法所、派出所自然资源所部门紧密配合,实现信息的深度整合与无缝对接,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强化了信息情报共享与联合执法力度,极大提升了扫黑除恶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97-5654097

通信地址:龙岩市永定区抚市镇抚民路30号

邮政编码:364104

电子邮箱fs7802@163.com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抚市镇委员会

                202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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