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2905-2500-2026-00002
- 备注/文号:抚政〔2026〕22号
- 发布机构:抚市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11
- 有 效 性:
黄秀丽、黄兆彬、黄东海户:
你3户报来的《抚市镇华丰村黄秀丽、黄兆彬、黄东海户村民住宅建设用地使用申请报告》已收悉,经研究,你3户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原则同意你3户在抚市镇华丰村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向相关部门办理联建住宅用地使用审批手续,严禁未批先建。具体批复如下:
1.黄秀丽,女,华丰村民,现有家庭户籍人口1人,无住房,拟进行新建,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人数为1人,符合在80㎡内申请宅基地用于住宅建设,拟建地点:华丰村二组佛岭下,用地总面积80㎡。其中林地面积30㎡。
2.黄兆彬,男,华丰村民,现有家庭户籍人口2人,无住房,拟进行新建,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人数为2人,符合在80㎡内申请宅基地用于住宅建设,拟建地点:华丰村二组佛岭下,用地总面积80㎡。其中林地面积42㎡。
3.黄东海,男,华丰村民,现有家庭户籍人口4人,无住房,拟进行新建,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人数为4人,符合在80㎡内申请宅基地用于住宅建设,拟建地点:华丰村二组佛岭下,用地总面积80㎡。其中林地面积14㎡。
以上3户为联建住房,用地总面积240㎡。
附件:永定区抚市镇华丰村黄秀丽、黄兆彬、黄东海户联建住宅用地红线图
龙岩市永定区抚市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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