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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LY02905-2500-2024-00006
  • 备注/文号:抚政〔2024〕58号
  • 发布机构:抚市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24
  • 有 效 性:
关于印发《抚市镇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10-24 09:21
          抚市镇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根据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项决策部署,根据龙岩市永定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4年龙岩市永定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永道安领导小组〔2024〕1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树牢“事故可防可控”理念,从严从紧开展为期5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力争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前三季度有明显下降,2025年实现“两降一不”,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底线,确保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成立抚市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专班,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赖堰楚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荣华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陈万煌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佳才  党委委员、抚市派出所所长

郑丽晖  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陈铭祥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道安分管

            邱铭敏  副镇长、交通分管

张淳椿  综合执法大队长

王锦海  抚市交警中队队长

            黄英英  抚市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林  闽  党政办主任

赖松高  道安办负责人

            姜振禄  安监站站长

            黄雅滨  综治办负责人

            罗红斌  财政所副所长

            卢传顺  宣传办负责人

            姜新华  抚市城管中队队长

苏  铭  抚市中学校长

张建宇  抚市中心小学校长

            抚市派出所干警

            抚市交警中队队员

            各村党支部书记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道安办,办公室负责人由陈铭祥担任,成员由赖松高、刘志金、卢传顺、谢婷、廖镁姣组成,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包括道路交通安全内页资料归档、传达落实工作专班要求、做好活动宣传等。

三、专项行动内容

(一)营造浓厚交通安全社会氛围

1.加大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力度。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用知识和安全常识,道安办组织开展交通安全进机关、进村居、进企业、进校园活动,依托交通安全劝导站,组织两站两员、村干部在主干道进出口、村口开展交通违法劝导,发放《永定区交通安全文明劝导倡议书》(附件1)。各村要摸排本村60岁以上老人,形成《抚市镇_______村60岁以上老年人交通安全宣传信息登记表》(附件2),并组建由包村工作队、村干部组成的交通安全宣传队,负责本区域内的宣传活动,在民俗及红白喜事活动中开展宣传,分发《抚市镇农村民俗红白喜事重大活动交通安全承诺书》(附件3),由劝导员填写《抚市镇民俗、红白喜事活动交通劝导表》(附件4);对国省道公路沿线村庄及事故多发的乡村60 岁以上在册老人开展1次“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劝导,通过“敲门行动”、集中宣讲等形式,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精准宣教,组织签订《抚市镇交通安全承诺书》(附件5),确保在册对象不漏一人“全覆盖”。

责任领导:陈铭祥

责任部门:道安办、各村

2.实施宣传教育“五个一”基础工程。各村、学校、交通运输企业必须做到:⑴一个交通安全微信群。宣传范围覆盖辖区所有人员,每周通过微信群发布一条交通违法或事故警示案例、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提示、交通事故防范知识等内容的推文、视频,并截图留存备查。⑵一面交通安全宣传栏。每月至少更新一次宣传栏内容。⑶一次全员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或学习。各村居每半年开展一次全员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或学习,中小学校将交通安全知识纳入日常安全教育内容,每学期上一堂交通安全课。⑷一名兼职交通安全宣传员。各村、中小学选配工作负责、敢于担当兼职交通安全宣传员,具体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5)一次交通事故警示案例学习。抚市交警中队、道安办收集整理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分发给各村,利用村民大会、小组长会议、党员学习日等人员聚集时机和村微信群,对本镇近期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进行一次警示通报,分析事故原因,讲明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营造重视道路交通安全氛围,引导广大村民树立文明交通安全出行意识。

责任领导:陈铭祥、郑丽晖

责任部门:道安办、交警中队、各村、中小学

(二)加强重点车辆管控和严重违法行为整治

3.严查“两轮车”“三轮车”“面包车”重点违法行为。强化摩托车(含电动三轮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抽查检查,严厉查处违规销售、非法改装、改变用途等违法行为。加大对无牌无证、超员超速、违法载人、非法改装、非法营运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以及学生违规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行为的查纠力度。组织开展农村无牌摩托车、面包车摸排工作,填报《三轮车、面包车“四见面一承诺”信息登记表》(附件6),落实“四见面一建档一承诺”(见车、见车主、见驾驶人、见镇村干部、建立档案、签订承诺书)。

责任领导:陈铭祥、陈佳才、王锦海、黄英英

责任部门:道安办、抚市派出所、抚市交警中队、抚市市场监督管理所

4.严查货车客车重点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货车、客车超速行驶、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非法改装、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交通信号、占用应急车道以及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超限超载、疲劳驾驶、强超强会、非法改装、遮挡或污损号牌、超速行驶的重点货车线上预警、线下查处力度。加强物流运输企业车辆(含挂靠车辆管理,加强),完成重点车辆逾期未检、未报废隐患治理,加强货车“百吨王”和城市渣土运输车治理,加大对过境公路重点货车管控力度。组织在东华山往石牛潭路段、石牛潭往龙潭路段、过境公路等重点路段开展安全检查。

责任领导:王锦海、黄英英

责任部门:抚市交警中队、抚市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突出重点路段隐患排查整治

5.聚焦国省道隐患整治。组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时滚动掌握“人、车、路、企”隐患底数。对2021年以来发生死亡事故的隐患路段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梳理事故原因,填报《抚市镇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排查表》(附件7),由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汇总,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并予以量化,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目标要求,包干到领导,落实到人员,实行挂账销号、签字压责、挂图作战、对表推进制度。

责任领导:各包村领导

责任部门:道安办、各村

6.持续抓好硬件设施建设。突出持续推进沿线村重点平交路口“四必上”(道路标线、减速坎、警示标志牌、爆闪灯等设施)措施,按照全镇每个村建设不少于1处“四必上”设施,全镇建设总数不少于17处。12月底前完成过境公路提升改造项目,协调新增路缘石工程内容。对溪联村溪联小学影响交通视线的树木进行砍伐、降低学校围墙高度,加大对集镇过境公路马路市场、快递点门口车辆乱停乱放整治。

责任领导:陈铭祥、邱铭敏、张淳椿、王锦海

责任部门:道安办、各村、综合执法大队、公路站、抚市派出所、抚市交警中队、城管中队

(四)强化重点运输企业隐患治理

7.加强重点运输企业安全监管。督促重点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双重预防机制,开展重点运输企业运输环节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风险画像分析,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资金、人员、措施、时限,确保隐患整改形成闭环。对风险画像分析鉴别为高风险等级的运输企业,组织开展约谈和检查,对所属高风险车辆进行列管布控,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或停业整改。

责任领导:邱铭敏、王锦海

责任部门:公路站、抚市交警中队

(五)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

8.夯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工作专班统筹通报提醒、约谈警示、挂牌督办、事故调查等工作,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解决道路涉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分管领导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解决综合整治具体问题。严格落实《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党政领导干部到场暂行规定》,亡人事故党政领导到场率100%,一般交通事故道安办人员到场率100%。充分利用交通安全劝导员、综治网格员等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责任单位:工作专班及相关职能部门

9.夯实相关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客、货运输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制定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每月开展单位内部安全生产检查,强化对所属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和驾驶人的安全教育管理。督促企业加强对所属车辆管控,坚决杜绝包而不管、以包代管。

责任领导:邱铭敏、王锦海、黄英英

责任部门:公路站、抚市交警中队、抚市市场监督管理所

(六)加大综合整治保障力度

10.强化以案促改源头治理。对典型事故进行深度调查、复盘分析,切实找准事故发生的原因教训,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区域协作、整改评估机制,增强制度刚性,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责任领导:陈铭祥、陈佳才、王锦海

责任部门:道安办、抚市派出所、抚市交警中队

11.强化群众和社会监督。拓展渠道,加强宣传,鼓励群众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道路交通安全问题,通过110、5654037(抚市派出所)、5654097(抚市镇党政办)举报突出违法问题。

责任领导:陈佳才、邱铭敏

责任部门:党政办、抚市派出所

12.强化舆情监测管控。落实重大突发舆情“第一示警”和“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工作机制,各村发现本辖区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第一时间向党政办报告,党政办迅速将事故情况转报道安分管领导、相关包村领导,按照事故等级,相关人员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强化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预警处置,协调督促有关涉事地方和部门把“应对舆情”和“解决事情”结合起来,及时开展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处置等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化解矛盾,防止和管控恶性炒作。

责任领导:郑丽晖、陈铭祥

责任部门:党政办、道安办、宣传办、各村

四、工作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10月28日至2025年1月28日)。深入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和各类事故特点规律,形成工作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开展各类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巩固成果阶段(2025年1月29日至2月28日)。及时评估综合整治效果,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优化具体方法,为2025年道路安全打下坚实基础。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总结分别于2025年2月28日前报工作专班办公室。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3月1日至3月31日)。总结固化综合整治经验和成效,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制度成果,推动综合整治常态化运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道路交通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摆在安全生产的突出位置。开展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由抚市镇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单位,层层落实任务,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协调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由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各村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主动沟通、及时沟通、直接沟通,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交通安全路面执法、事故处理、宣传教育、隐患点段排查治理等工作落到实处。

(三)主动担当作为,严明工作作风。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坚持忠勇慎勤、言传身教,事不避难、义不逃责,求真务实、严谨细致,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列出任务清单,实现挂图作战,注重谋定后动,讲求方式方法,抓实抓细综合整治每个环节、每个步骤,坚决避免只布置不落实、只督促不检查,做到干一件成一件。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工作专班要采取“四不两直”、第三方“体检式”暗访评估等方式,不定期对各地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暗访评估和监督检查,并对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对工作不力的,按干部管理权限依法依规查处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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