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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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永定区抚市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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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永定区抚市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永定区抚市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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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定区抚市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抚市镇人民政府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龙岩市永定区抚市镇抚民路30号;

  电话:0597-5654097;

  邮编:36410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抚市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龙岩、永定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深度和细度,持续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规范化透明化,助推服务型政府建设,有力服务全镇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一)主动公开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镇历年(截至2023.12.31)累计主动公开镇政府信息1674条,2023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

  202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其中,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类信息(5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条)。

  在“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公开信息6条;在“今日永定”新闻网发布信息129篇;通过政务公开栏、LED显示屏等便民渠道公布信息188条次。

  (二)依申请公开

  我镇2023年度及历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其中当面申请0条,网上申请0条,信函、传真申请0条。

  政府信息管理

  1.建立健全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

  2.镇党政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关注网站技术更新,熟知信息公开流程,严格执行相关审核和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发布信息及时与信息中心人员对接,确保规范化操作。达到发布的信息在形式上符合规范、内容上准确无误的效果。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实行保密审查责任制,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进行内容审核及保密检查,以防涉密信息外泄。

  3.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并按要求在每年年初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镇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主动公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政府机关相关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顺利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主动公布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建立健全考核制度体系。考核工作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考核结果纳入工作绩效的参考内容。

  2.社会评议

  加强社会评议工作,加大政策文件阐释解读力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关切。一是借助微信、宣传栏等平台进行政策解读,通过分发宣传单等方式,积极向群众进行政策阐释,全年共印制发放政策宣传单4万余张,有效促进了群众对政策的了解。二是加强12345政务服务平台和省信访网平台工作,积极主动回应相关问题,对来电来访者耐心解答,确保答复合法、准确、及时,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得到有效解答。全年共回复信访件218件,通过便民服务中心解答群众疑问45条,通过电话回应群众疑问65条,回复率达100%。三是设立举报电话和群众意见箱,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评议,虚心接受外界的监督。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无。

  4.组织领导、监督检查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由党政办主任主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固定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审核相关公开信息,落实相关责任,做好相关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重要政策的解读还不够深入、解读质量还不够高;二是有的栏目信息发布更新不够及时;三是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力量比较薄弱。

  (二)改进措施。一是深化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工作,持续推进多元化、全方位、立体式的解读,进一步拓宽推广渠道,提升政策解读整体水平。二是及时做好动态更新工作,提升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三是加强人员管理和业务培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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