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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政〔2018〕2号
龙岩市永定区峰市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7〕24号)、《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永政办〔2017〕222号)要求,汇总峰市镇人民政府和镇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及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福建永定”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yd.gov.cn)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福建永定”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峰市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
联系方式:
地 址:龙岩市永定区峰市镇峰市镇人民政府
邮 编:364118
电 话:0597—5731954
传 真:0597—5731958
一、概述
2017年,峰市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条例》《办法》和永政办〔2017〕222号文要求,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以及社会关切度高的政府信息,加大公开力度,加大政策解读回应,抓好工作落实,做好工作衔接,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健全各项公开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放透明,方式灵活多样,信息内容丰富多彩,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公开效果明显,群众满意度较高。截止2017年底,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务信息得到及时、全面、清楚的公开。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成情况
关于落实“五公开”情况
1.推进决策公开。对涉及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围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及民生工程落实情况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群、政务公开栏等平台进行公开。
2.推进执行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重大工程项目责任分工和落实情况。
3.推进管理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及部门权责清单,以及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根据被赋予的事权和职能,重点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保、脱贫攻坚等监管信息,强化对突发事件、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
4.推进服务公开。全面公开服务事项,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让群众不跑冤枉路,做到“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
5.推进结果公开。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精准扶贫、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等重点信息的发布。
(二)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重点工作公开作为常态性工作,常抓不懈。镇党政办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的总体任务分解、细化、量化,明确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各部门将有关文件信息报送至党政办存档,由党政办统一收集、分类、整理、筛选、公开,各部门联动协调、通力协作,积极稳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三)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情况
1.健全组织领导。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顺利开展,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镇长为组长、宣传委员为副组长、各站所业务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由党政办主要负责,配备1名党政办专门负责人员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将责任明确到人,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需经领导严格审核把关才可公开,确保信息的规范准确,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以镇效能办为监督主体,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监督检查活动,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派专人搜集整理,认真研究处理并及时反馈。
2.强化监督考评。将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督查,通过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工作,鼓励广大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务实、有序开展。
3.制度建设情况。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龙岩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17〕134号)以及《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永政办〔2017〕118号)等文件要求,我镇制订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推行的范围、内容、方式,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总体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让具体经办人员做明白人,让我镇公开工作由“突击公开”逐渐转变为“日常公开”,由“要我公开”转变为“我要公开”,促使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一是做好线上公开工作,每15天在“福建永定政府门户网”发布我镇主动公开文件信息,同时定期在微信工作群、土楼阳光村务网公开信息;二是做好线下公开工作,通过村务公开栏、包村干部入户宣传、短信平台、墟天设点宣传、出动宣传车辆等方式及时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镇2017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新增49条,历年累计31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7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类别涵盖机构职能类信息、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行政许可类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类信息、为民办实事类信息、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本镇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是依托永定区政府信息网公开;二是通过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公开。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我镇开展政策解读主要通过三种方式:一是通过周例会、微信群等方式及时向全镇干部职工及村三委下发解读材料,传达文件精神。二是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宣传,进行政策解读。三是通过开展专题会议及组织业务人员学习培训,加强业务人员对政策方针的认识,确保政策宣传到位、执行到位。
以主动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为重点,推动政策解读常态化、规范化。对群众所关心的事项、决策安排、规划计划等,责任部门第一时间做好政策解读。同时,发挥各村两委宣传作用,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由村两委协助开展政策解读。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镇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通过便民服务中心、电话回应群众疑问、12345便民服务平台回应群众疑问,回复率达100%,内容涉及环境保护、计划生育、项目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教育卫生、社会救助、新农合等工作,工作人员与来电来访者亲切交流,耐心解答,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得到有效解答。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数量
2017年度共受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0件(历年累计受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0件)。
(二)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情况
2017年度我镇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情况。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无。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没有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历年累计数量为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本镇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
2、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工作热情,信息公开落实滞后;
3、缺乏信息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4、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更新公开内容的速度有待进一步改善。
(二)具体的解决方法和改进措施
1、着力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日常政府工作来抓,认识再提高,力度再加大,工作再落实。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2、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民众对本镇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3、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完善镇政府信息公开栏的建设,对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流程、要求进行统一和规范。强化责任意识,及时统计信息,增加发布信息量等问题。提高采集业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
3、加强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配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上来,并加强对现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加强宣传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信息沟通,注重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龙岩市永定区峰市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一览表
峰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4日
|
抄送:区政府数字办,镇党政领导,存档。 |
附表
龙岩市永定区峰市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一览表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17年 |
历年累计 |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49 |
317 |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49 |
247 |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70 |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
行政复议数 |
条 |
0 |
0 |
|
行政诉讼数 |
条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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