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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市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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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永定区峰市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05 21:27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峰市镇人民政府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峰市镇人民政府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峰市镇人民政府

电话:0597-5731954

邮编:364118

一、总体情况

2022峰市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以及社会关切度较高的政府信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落实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不断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促进了政府公信力的提升。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类别涵盖消防安全、乡村建设等与人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类信息。通过信息公开,增强镇政府和站所、村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效率,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通过信息公开,消除群众误解,赢得群众支持,维护政府形象,为推动全镇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打造有温度的幸福市提供力保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镇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制度、表格下载等服务。2022年度我镇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镇信息公开管理,有专人专职负责,通过加强业务培训,优化人员组成,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规定时间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更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做到依法依规,实现信息公开透明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镇通过“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平台,村级事务E公开、镇村公告栏等,及时公开我镇工作职责、办事流程、财务状况等信息,保证政府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权威性,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质询权,阳光政务实效明显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

我镇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本年度绩效考评,以“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评选方式,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成度、及时性进行多方面的考量,镇政务公开相关领导对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考核,将此次考核的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2.社会评议

我镇及时将相关的决策和近期开展的相关工作进行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以问卷调查、微信小程序、入户走访等形式,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根据群众反馈的意见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开展工作座谈会对问题进行再梳理、再总结,形成一套政府信息工作流程。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根据相关管理要求,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责任,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管理规定,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开。对不履行工作职责的,造成违规或不良影响的,待查清事实后,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和相关文件要求,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4.组织领导、监督检查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严格把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遏制违规或不良后果等问题出现。相关人员定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监督,确保文件的准确性、规范性,并通过村级事务E公开、镇村公告栏等渠道,对内容信息进行公开,做到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对收集到的意见和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形成一套完整、规范的工作总结,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业务人员对业务流程的掌握不够规范,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未能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内容,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三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

(二)改进情况

2022年,我镇根据新《条例》及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能力,掌握各项工作流程,规范性得到有效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内容得到完善,内容发布及时性得到有效提升。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平台的标准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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