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2920-1700-2012-00049
- 备注/文号:峰政综[2012]02号
- 发布机构:峰市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2-01-09
- 有 效 性:
峰政综 [2012] 02号
永定县峰市镇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2011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为确保我镇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我镇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结合我镇实际,根据《永定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镇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1年,我镇按照《永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突出公开重点,创新公开方式,严格保密审查,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规范体系,提高公开载体建设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条不紊地开展。
(一)健全领导机构: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廖选庆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任副组长、党政办及相关站所负责人为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同时,成立了党政办主任卢托文为组长、各办公室兼职人员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全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规范了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信息公开的责任,明确了各自工作的职责,确保政务信息得到及时、全面和清楚地公布;
(三)编制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根据《永定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认真修订编制《峰市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峰市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
(四)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公开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责任,严格把关,确保应公开的信息一件不少,该保密的一个不漏,做到临时性政府信息及时公开,阶段性信息定期公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范围等做出了明确要求,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五)做好宣传,突出实效。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组织集中学习《条例》,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2011年度本镇政府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保就业类信息4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5条。
2、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镇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①依托县政府网站公开;②通过镇政府政务公示栏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全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支出0元,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镇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本镇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二是由于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现在我镇的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导致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发布信息量少等问题;三是缺乏信息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012年将着力抓好如下工作:
1、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制定一套适应我镇的信息管理的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民众对本镇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2、加强载体建设、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镇政府信息公开栏的建设,对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流程、要求进行统一和规范。强化责任意识,及时统计信息,增加发布信息量等问题。提高采集业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
3、加强宣传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信息沟通,注重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
4、加强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配足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上来,并加强对现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峰市镇人民政府
2012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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