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1 | ||||||||
|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凤城街道办事处权责事项清单 | ||||||||
| 表一:行政许可(共5项) | ||||||||
| 事项编码 | 权责事项 | 子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事项类型 | 责任主体 (岗位) |
行使层级 | 备注 | |
| 1 | 小餐饮登记 | 无 | 《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 第六十七条 小餐饮实行登记管理。小餐饮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登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登记信息报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监督管理部门、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登记管理不得收取费用。 小餐饮登记办法由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
行政许可 | 凤城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管岗位 | 街道级 | ||
| 2 | 再生育审批 | 无 |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福建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正) 第九条 一对夫妻已有两个子女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两个子女中有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没有子女,或者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没有子女,另一方已有一个子女,双方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夫妻一方为汉族,一方为少数民族,汉族一方到少数民族一方落户,居住在少数民族乡、村五年以上,所生子女按有关规定定为少数民族的,适用前款第(四)项规定。 第十三条实行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审批制度,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 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批准并发给生育服务证。 |
行政许可 | 凤城街道办事处卫生健康岗位 | 街道级 | 区卫健局下放 | |
| 3 | 输卵管、输精管吻合手术审批 | 无 |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福建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正) 第十七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免费享受以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六)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输卵管、输精管吻合手术; 《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许可若干事项的通知》。 |
行政许可 | 凤城街道办事处卫生健康岗位 | 街道级 | 区卫健局下放 | |
| 4 | 堤坝兼做公路或大坝管理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审批 | 无 | 1.《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 第十五条 确需利用堤顶或者戗台兼做公路的,须经上级河道主管机关批准。堤身和堤顶公路的管理和维护办法,由河道主管机关商交通部门制定。 2.《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8号) 第十六条 大坝坝顶确需兼做公路的,须经科学论证和大坝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维护措施。 第十七条 禁止在坝体修建码头、渠道、堆放杂物、晾晒粮草。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的,须经大坝主管部门批准,并与坝脚和泄水、输水建筑物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影响大坝安全、工程管理和抢险工作。 |
行政许可 | 凤城街道办事处水利站岗位 | 街道级 | 区水利局委托 | |
| 5 |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含国内放蜂的检疫) | 无 | 1.《动物防疫法》 第四十二条 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指派官方兽医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现场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实施现场检疫的官方兽医应当在检疫证明、检疫标志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对检疫结论负责。 第四十五条 输入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动物、动物产品,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的,方可进入;检疫所需费用纳入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2.《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10年农业部令第6号发布,2019年农业农村部令第2号修订) 第三十二条 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运输相关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除附有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外,还应当向输入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并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取得输入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闽政〔2014〕6号)下放至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
行政许可 | 凤城街道办事处农业农村、畜牧岗位 | 街道级 | 区农业农村局下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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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
序号 |
具体职责(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
依据 |
负责科室 |
科室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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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做好社区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加强社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在社区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推进经济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社区建设等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组织社区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负责自然资源开发、保护、利用工作;提升特色化和城镇化发展水平。 (三)服务经济发展。深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电商、旅游等新兴产业,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居民增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新社区建设。 (四)加强社会治理。加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基层治安防控体系,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做好各类突发应急处理工作,提升安全事故防控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加强生态村(居)建设,加大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建设美丽社区;推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 (五)组织公共服务。推行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推进综合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便民服务质量;组织实施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抓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六)加强基层执法。整合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对辖区范围内执法力量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规定或依法赋予的综合执法权;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能力。 (七)推进民主法治。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区治理体系,动员广大居民参与基层自治。 |
1 |
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政务公开、督办、后勤保障等工作; 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 负责全面深化改革、文明创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民族宗教、侨台事务等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负责绩效考核、人事、机构编制、老干等工作; 承办党工委、街道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凤城街道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委办发【2020】16号) |
党政综合 办公室 |
童钰萍 |
0597-5832437 |
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南通路67号 法定工作日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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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残联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开展自治; 负责指导辖区内文化、旅游、体育、教育等工作的开展,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 承办党工委、街道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凤城街道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委办发【2020】16号) |
社会事务综合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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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7-5832437 |
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南通路67号 法定工作日 冬令时上午 8:00—12:00, 下午:2:30—5:30 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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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负责综治、信访、维稳、社区矫正、道路交通安全、河道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民情处理工作; 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防范、打击邪教组织,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协调管理、指导群防群治队伍开展工作;负责规划建设、协调小区物业管理、环境整治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协调公安(森林公安)、司法、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林业等派驻机构有关工作; 负责安全生产监管、防汛抗旱、防震抗震、减灾救灾、防疫、森林防灭火、消防及突发公共应急事件处理等应急管理工作。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村镇建设和管理、林业等方面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负责村镇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等工作;监督、指导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村容镇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林政管理、造林绿化、河长制等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查处。 承办党工委、街道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凤城街道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委办发【2020】16号) |
社会治理综合办公室(加挂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牌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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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7-5832437 |
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南通路67号 法定工作日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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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负责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 负责农业农村、产业发展、项目开发、公共基础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商贸流通、精准扶贫、水利建设等管理工作;负责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统筹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实施管理统计事务。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 负责非税收入、国有资产和债权债务管理,财政项目资金管理;监管村级财务工作。 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文体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推动文体旅游 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负责乡村旅游、旅游景区的保护、开发与管理;负责名人故居、革命旧址、历史古村落等文物和世界文化遗产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保护、开发与管理; 负责辖区内文旅社团、文艺创作、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演艺及展览等管理工作。 承办党工委、街道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凤城街道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委办发【2020】16号) |
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财政所、文化旅游发展办公室牌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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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7-5832437 |
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南通路67号 法定工作日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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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和综合协调等工作; 负责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指导社区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 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选举党代表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社区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负责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督促落实以党建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工作; 承办党工委、街道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凤城街道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委办发【2020】16号) |
基层党建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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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7-5832437 |
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南通路67号 法定工作日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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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承担行政审批事务性职能,建立受审分离的政务服务模式,做好各项审批服务、便民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信息公开、督查整改工作; 指导村庄(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和网上服务点的建设。承担退役军人事务性工作,指导村庄(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承担本街道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工作; 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劳动争议调解、教育、文体、卫生健康、科技推广、科普培训等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 承办党工委、街道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凤城街道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委办发【2020】16号) |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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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7-5832437 |
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南通路67号 法定工作日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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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有关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执行“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综合执法机制,统筹组织协调区直各部门、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违法行为; 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渔政管理、河道管理、防汛抗旱等事务性工作。宣传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完成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的事务性工作。 承办党工委、街道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凤城街道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委办发【2020】16号) |
(二)综合执法协调中心(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牌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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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7-5832437 |
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南通路67号 法定工作日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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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接受拟投资建设企业及项目的咨询工作,接受、登记入驻企业在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诉求,及时交办,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协调及答复 负责投资企业后续配套业务相关咨询服务,受理投资落户企业的咨询及投诉,定期书面通报各部门、单位服务企业和项目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向党工委、街道办提出项目建设服务合理化建议。 承办党工委、街道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凤城街道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委办发【2020】16号) |
(三)项目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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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7-5832437 |
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南通路67号 法定工作日 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