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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LY02907-3000-2024-00003
- 备注/文号:陈政〔2024〕36号
- 发布机构:陈东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22
- 有 效 性:
陈东乡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卢建玲等10户农村村民个人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
乡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审批卢建玲等10户个人住宅建设用地的请示》收悉。经会议研究,同意榕蛟村、蕉坑村、陈东村等3个村卢建玲等10户农村村民使用村集体土地共940平方米用于建设住宅。建房户名单及建房用地的地点、地类、面积见附件(该信息已在龙岩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示),四至范围见各户用地红线图。
建房使用土地应符合村镇建设规划,严格按照所选《龙岩市永定区村镇住宅建设通用图集》中的建设方案进行住宅外观和立面建设,不得影响道路、水利、通信、旅游及其它公共设施,且不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用地手续由你中心负责办理。
永定区陈东乡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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