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人民政府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3-12 17:3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福建·永定”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定县政府信息中心联系(地址:永定县凤城镇中山路1号,邮编:364100,电话:5823904,电子邮箱:ydxxgk@126.com)。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成立了以王启勇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直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监察局、文体局、档案局、保密局、行政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人员负责具体协调、落实、监督、推进工作。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召集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全体联络员或部分联络员,召开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一组织协调和整体推进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按照《条例》要求,参照省、市及其他县市做法,于2008年3月15日以前,完成了《永定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永定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并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及时下发了《永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等工作的通知》(永政办〔2008〕65号),要求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组建了县政府信息中心,核定编制4人,负责做好政府网站建设维护、信息发布、网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为确保《条例》施行前和施行后的日常经费运转,县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将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已制定了以下相关工作机制: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三是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季报制度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季报和年报作出具体的要求。同时,已组织有关部门起草制定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及新闻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培训等办法,待省里出台后即参照执行。此外,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参考市府办新的公文处理单格式,于2008年4月初正式启用了县政府新的公文处理单,为在今后的政府、政府办公室发文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关。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动员。县委副书记、县长余德辉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别在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全县工作会议、2008年县政府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予以强调,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7年12月18日,常务副县长王启勇组织县直有关部门、乡镇领导及办公室主任在县委七楼会议室收听收看全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电视电话会议,并在会后召开实施《条例》动员会议,就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准备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会后,下发了《永定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永政综〔2008〕10号),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准备工作。二是抓宣传。多次组织人员及宣传车,上街头、下乡镇分发宣传材料,充分利用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宣传《条例》实施的目的、意义,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抓学习培训。在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条例》学习培训的基础上,举办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参加了《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人事局还组织了全县公务员参加《条例》网络学习培训,全面完成了学习培训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县政府在2008年度共计产生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330条,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政府产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104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县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总共分为18个类别。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类别情况分别为:机构职能、工作规则类公开信息18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2%;规范性文件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1%;征地拆迁类信息1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3%;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类的信息2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执法监督类的信息4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1.1%;应急管理类的信息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4%;工作动态类信息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8 %;其他应主动公开类信息13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0.5 %。

  (三)对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职责和法定程序,以及由近及远、先易后难的原则,我办组织人员对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科学界定。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要求,完成了信息分类归档工作,累计梳理出主动公开信息879条,其中上网进行发布316条。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县采用政府网站、公共查阅场所、政府公报、政务公开栏等多种信息公开的形式。

  1、门户网站。在《条例》实施前,对“福建·永定”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扩容,按照要求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标识和入口链接,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页,专页中设置了 “指南与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意见箱”等4个二级栏目。此外,在网站首页设置了政府机构 、领导之窗、县长专页、政务要闻、图片新闻、部门动态、乡镇动态、计划总结、统计信息、政务表彰、政府采购、 政府文件、政府公报、财政公开、为民实事、人事信息、应急管理、公告通告等栏目,累计发布各类信息近2000条。市民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各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通过相关栏目可以查阅县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场所。指定县档案馆、县图书馆为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场所,分别配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电脑桌椅等设施,增设政府信息公开资料专柜。2008年,县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接受政府信息纸质文件325件、电子文件325件;县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接受政府信息纸质文件325件。“两馆”查阅场所累计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近406人次、借阅文件106件。同时,我县还要求各乡(镇)、县直各行政机关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在机关档案室、阅览室、文化站、办事服务大厅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检索服务。

  3、政府公报。通过《永定政报》公开政府主要规范性文件,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以及人事与机构、政务活动等信息。每季度出版1期《永定政报》,通过档案馆、图书馆等单位供公众参阅。目前,共编辑印发《永定政报》3期,累计发放1215册,累计发布政府主动公开文件110份,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全文公布。第4季度《永定政报》正在编辑中。

  4其他公开渠道开设政务公开栏,对34个职能单位工作进行集中公开。2008年刊出政务公开栏6期,共刊出各职能单位主动公开信息20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县2008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以通过县政府门户网“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为主,主要涉及有关地块征用拆迁补偿费发放标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收费等方面内容。

  (二)受理办理情况。通过县政府门户网“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的3件网上申请均按时限要求予以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66.7%;“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的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1件,占总数的33.3%。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本县2008年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不予公开”的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为零。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我县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经过近一年多实践,虽然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多数乡镇、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较为被动;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较多,我县还没设立专门股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运作模式不是很成熟。今后,我县将按照省、市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效开展。一是参照兄弟县(市、区)的做法,结合实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有计划、有步骤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公众的申请、咨询有人受理、按时答复。三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试点工作,扎实推进1个试点乡镇和1个政府部门的试点工作,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部门和乡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细化考核指标,加强考核评议。五是继续加强载体建设,进一步充实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继续完善档案馆、图书馆查阅场所设施设备,拓展服务功能,使查阅内容更加丰富,查阅方式更加便捷。六是继续加强学习培训工作,召集乡(镇)、部门人员,通过集中授课、开办讲座、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持续、深入地做好《条例》学习培训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政府工作部门、乡(镇)政府产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为不完全统计数目。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三)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末统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322

其中:1、网站公开

882

2、政府公报公开

11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3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电子邮件申请数

4、网上申请数

3

5、信函申请数

6、其他形式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1

行政复议数

行政诉讼数

行政申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