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2 10:3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规定,汇总永定区人民政府,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yongding.gov.cn/)下载。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永定区凤城街道中山路1号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597-3259983    

  邮编:364100 

  一、总体情况 

  过去一年,永定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条例》有关精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联系群众的一个重要载体来抓,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主动引导预期 

  1.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按照“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发布与解读同步”的原则,将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的解读方案纳入到办文环节,对政策解读的范围、流程、内容、形式、途径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全年转载国家、省、市政策解读41篇,发布本地政策解读75篇,其中文件解读37篇,图片解读17篇,视频解读21篇。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热线、微信等网络媒体中的热点问题。设置“新闻发言人”专栏,公布各乡镇(街道)、区直单位发言人名单,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在区政府网站开设互动交流、在线访谈、问卷调查、意见征集等栏目,做到留言有回复、咨询有答复。今年共发布网上调查8期、意见征集11期、在线访谈6期,网络舆情专报3期,网络舆情提示函10期,网络舆情信息提示45条。 

  3.增强解读回应效果。积极推进政策解读形式的多样化,通过图表、图像、文字等多种形式,对政策进行形象化、通俗化、立体化、多方位解读,提升解读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进一步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加强制度完善,提升公开质量 

  1.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一是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文件起草时明确公开属性,并落实到位,对拟公开上网发布的政府信息,认真履行审查核定责任,防止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脱节。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因情势变化及时更改文件属性。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实行AB岗,人员调整需向上级机关报告,做好交接工作,确保工作不断档,做到无缝对接。三是建立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规范行政行为,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透明化。四是完善政策解读回应机制。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五是建立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保障村(居)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加强经验交流,探索创新举措。一是通过工作座谈会、微信工作群、电话等媒介,大力组织区内各单位开展交流活动,推动单位间相互学习借鉴、查缺补漏,积极探索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注重与兄弟县(区)的沟通交流,相互探索工作的创新方法。 

  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强化权力监督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充分利用网络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网上调查8期,意见征集11期。制定了《永定区行政规范文件发文流程图》,由区政府办负责必要性审查,区司法局对文件送审稿、起草说明、文件出台的依据进行合法性审查,文件形成后由司法局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全年公开永政综及永政办的规范性文件32份。 

  2.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进一步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审计通知书28条,其中财政审计项目8条、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项目5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9条、企业审计项目2条、公共投资审计项目3条、其他审计项目1条。通过区政府大院政务公开栏公开审计项目计划进度表信息38条。 

  3.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一是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工作。依托国家(福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区各部门共归集信息75692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20845条,行政许可变更信息2条,行政处罚信息1287条,抽查检查信息6357条,联合惩戒信息8070条,小微扶持信息39131条。二是公开区本级行政执法主体67家,行政机关合法受委托机关12家,全区行政裁决事项15项,其中乡镇2项、区级13项。全区涉及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等证明事项171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12项。 

  4.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一是精准脱贫攻坚战役方面。分别从资金分配、计划下达、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公示公告,全区公示了中央、省级、市级、区级专项扶贫资金文件76份,涉及区级及以上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734.32万元,项目436个,其中产业扶贫项目119个,村基础设施 150个,教育扶贫55个,就业扶贫43个,生活条件改善41个,其他金融扶贫等28个。二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役方面。不断完善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机制,防范化解企业信用违约风险,着力缓解企业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三是环保攻坚战役方面。及时公开生态攻坚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工作成效等信息42条,其中环境空气质量方面信息11条、饮用水源地水质情况信息4条、环境执法监察信息16条。通过区政府大院政务公开栏公开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信息11条。 

  5.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一是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已进入临时库项目19个,近期库项目9个,计划库3个,实施库4个。工改系统运行良好,共受理办件845件。二是不断推进“一事一次办”改革。已整理出了100“一件事”套餐事项正式运行,共办理“一件事套餐”253件。三是推进“网上办”。我区事项可网办率为96.5%。梳理推送至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的“一趟不用跑”事项达1094项,“最多跑一趟”事项达320项。网办件共60255件,网办率59.9%,比市中心的考评标准提高了9.9个百分点。四是推进惠企政策兑现窗口建设。惠企政策窗口共办理办件494件,涉及资金5594.77万元,已兑现资金4864.24万元,资金兑现率86.94%。五是市场主体有序开展。全区新增市场主体73554户,其中企业1051户,个体工商户72503户;注册资本(金)新增71.76亿元。各类市场主体存量为107664户,其中企业5812户,个体工商户101852户;注册资本(金)总额达428.02亿元。六是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年共抽查市场主体222户,其中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户数9户,处于清算、吊销中的企业户数2户,直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户数6户,责令改正的企业户数2户,清理长期未经营拟吊销内资企业36、农专6户。 

  6.强化重点信息公开。一是社会救助和福利方面。全年公开社会救助对象名单13条,医疗救助信息20条,救灾减灾信息19条,临时救助信息21条,老年人福利信息32条,儿童福利信息22条。二是重大项目建设方面。全年公开重大项目建设信息162条,其中项目批准备案信息112条,建设进展信息36条,征收土地信息14条。三是住房保障方面。全年公开房地产信息40条,建设计划13条,农村危房改造18条,保障性安居工程15条,保障性住房6条,住房公积金政策11条。四是医疗卫生方面。全年公开拟同意给予行政许可医疗机构名单公示信息63条,公开永定区医疗机构基本信息,疾病防控信息27条,公共卫生信息53条,免疫规划信息11条,传染病疫情信息19条。五是灾害事故救援方面。全年公开自然灾害信息16条,重大事故灾害信息8条,安全事故信息12条,安全执法信息20条,预警防范信息26条。六是教育信息方面。全年公开教育督导信息32条,义务教育工作信息34条,招生政策信息30条,七是公共文化体育方面。全面公开保障政策信息10条,目录名录信息9条,文化活动信息29条,体育活动信息17条,文化遗产信息14条。八是不动产登记方面。全年公开不动产登记信息334条。 

  7.细化财政信息公开。一是推进预算信息公开。2019年12月28日,通过了《关于龙岩市永定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全年共有68家预算单位在区政府网站公开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时间均在财政批复部门预算后20日内。二是推进决算信息公开。区财政局于2020年9月15日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除涉密单位外,全年共有71家单位在区政府网站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三是推进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公开。全年共发布采购公告信息268条,中标结果公告177条,合同公告338条,采购金额15767万元。监督检查处理决定2件,公开2件。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优化服务功能 

  1.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关于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与区融媒体中心合作共建政务新媒体。完善信息发布审查、安全管理、保密审查、值班值守等制度。每周定期检查所有运营政务新媒体的运行情况,检查信息是否及时更新,是否具备与网友互动,关注群众问题并及时回应。全区运营的政务新媒体共计10个。 

  2.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一是创新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新举措。在全市率先推出“交地即交证”“简化世遗大会两个提升项目建设审批手续”“厂房首登1个工作日”、“清单式退库办理”等创新举措。共办理“交地即交证”6件,“厂房首登1个工作日”5件,税务“清单式退库办理”852笔,退库金额达4118.96万元。二是组建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代办服务窗口。优化项目营商环境,为项目业主提供“保姆式”的审批服务,完成窗口设置、业务梳理、人员招聘、业务培训等代办服务窗口的组建工作。三是优化便民利企审批服务方式。疫情期间积极开展“不见面”审批。对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审批事项和部分其他审批事项,实行免费双向或单项邮寄方式,实现不见面审批,共提供免费邮寄235次。部分窗口实行特事特办,降低收件标准,对原需现场提交的材料,在疫情期间只需服务对象网上提交材料即可受理,并通过结果邮寄实现不见面审批。全年共办理56件。免费为企业提供印章刻制服务,所需费用有政府承担。 

  (五)统筹推进,落实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汇编 

  1.精心安排部署,保障有序推进。一是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相关措施及责任分解立项的通知》、《永定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永定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工作任务和工作完成时限。二是开展业务指导座谈会。组织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分管领导及具体业务人员召开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座谈会,对26个领域目录汇编的注意事项进行培训,探讨交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2.认真梳理事项,确保及时公开。24个乡镇公开事项总计1689项。26个领域涉及18个部门,公开事项总计1162项,其中重大建设项目领域10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51项,义务教育领域37项,户籍管理领域41项,社会救助领域13项,养老服务领域11项,公共法律服务领域18项,财政预决算领域4项,就业领域25项,社会保险领域76项,城乡规划领域13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11项,生态环境领域17项,保障性住房领域43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12项,农村危房改造领域12项,市政服务领域11项,城市综合执法领域480项,涉农补贴领域7项,公共文化服务领域44项,卫生健康领域137项,安全生产领域28项,救灾生产领域19项,食品药品监管领域18项,税收管理领域16项,扶贫领域13项。 

  (六)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度区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7145条,其中发布永定要闻2546条、通知公告344条、永政综及永政办文件123条、乡镇(街道)文件350条,部门文件664条,乡镇(街道)及部门动态1312条,其它栏目合计1806条。 

  (七)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区收到依申请公开18件,其中网络申请15件,信函申请2件,当面申请1件。主要涉及财政、行政处罚、征拆等事项,属于已主动公答复数2件,同意公开答复数6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8件,其它处理2件。 

  (八)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区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计43个,持续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规定、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意见箱等栏目。二是公共查阅场所。区档案馆、图书馆均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2020年,区档案馆接收44个单位提供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8条,接受现场查询人数616人,其它方式查询人数218次,咨询电话接听数219次;图书馆接收44个单位提供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8条,接受现场查询人数45人,其它方式查询人数73次,咨询电话接听数26次。 

  (九)监督保障情况 

  1.强化工作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0年绩效考核,定期或不定期实行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督查,坚持检查从严、督查从严。主要检查信息公开季度报表完成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性、政务公开栏公开及时性、主动公开件送交“档案馆、图书馆”及时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及时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性及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等方面,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2.完善社会评议制度,落实责任追究。根据新《条例》有关要求,及时完善社会评议内容、方式。年底对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实施评议活动,评议公开内容是否符合《条例》规定,公开形式是否便民、利民,公开效果是否明显,公开制度是否完善等。在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过程中,将信息公开工作与评优评先挂钩,出现问题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若出现重大违规违纪事件,按相关程序对政务公开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26

126

30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2

-28

8572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104

4970

517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12

-2590

1306

行政强制

134

103

12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3

-7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315

116049178.0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依申请公开办理不够规范,界定不够精准,答复质量需进一步提高。 

  二是部分乡镇和单位对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够熟悉,标准目录事项汇编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各单位对新《条例》进行解读,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是加强对各单位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业务指导,要求各乡镇、相关单位将“两化”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议程,发现错漏及时调整完善26个领域标准目录事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