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2101-3001-2026-00025
  • 备注/文号:永政综〔2026〕65号
  • 发布机构:永政综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09
  • 有 效 性: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高头镇高南村与梅花石村行政村合并的批复
时间:2026-06-09 16:59

  高头镇人民政府:

  你镇《永定区高头镇人民政府关于高南行政村与梅花石行政村合并的请示》(永高政〔2026〕6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高头镇高南村与梅花石村合并,合并后新的行政村命名为高南村,合并后的行政村办公地点设在原高南村村部,原高南村与梅花石村行政区域划入高南村。请你镇依照有关规定,妥善做好行政村合并后续相关工作。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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