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2101-3001-2025-00034
  • 备注/文号:永政综〔2025〕157号
  • 发布机构:永政综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07
  • 有 效 性: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永定凤城 禾堂(龙岩永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4•22”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时间:2025-11-07 15:26

  区应急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核批复<永定凤城禾堂(龙岩永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4•22”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永应急〔2025〕6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永定凤城禾堂(龙岩永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4•22”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及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分析、事故性质认定、对有关人员和单位处理建议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意见。

  二、有关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剖析原因,切实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将处理结果报区政府安办。

  三、事故结案一年内,由你单位牵头组织原调查组成员单位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工作。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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