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2101-3001-2024-00027
  • 备注/文号:永政综〔2024〕189号
  • 发布机构:永政综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12
  • 有 效 性: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渡口渡船运营主体的通告
时间:2024-12-12 16:12

  根据《福建省渡运管理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渡口渡船管理水平,提高渡口渡船的服务质量。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我区7个渡口(枫树窠、大池、高山桃泉、俄生、茅坪头、鸭妈坑、背头坑)渡船实施公司化管理,由永定龙湖航运有限公司作为运营主体。确定“永定拥军号”船舶开通枫树窠至大池渡运;“永定祥龙号”船舶开通枫树窠至高山桃泉、俄生、茅坪头、鸭妈坑渡运,渡运性质为半义渡。“龙背头坑渡”船舶开通背头坑至背头坑对岸的渡运,渡运性质为义渡。

  特此通告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监委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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