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2101-3001-2024-00019
  • 备注/文号:永政综〔2024〕114号
  • 发布机构:永政综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25
  • 有 效 性: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开出售永定区培丰镇东中田地石灰石矿剩余砂石和孔夫村等3处废弃煤矸石的批复
时间:2024-07-25 17:09

   

  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的《龙岩市永定区自然资源局关于申请公开出售龙岩市永定区培丰镇东中田地石灰石矿剩余砂石和孔夫村等3处废弃煤矸石的请示》(永自然资〔2024〕117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公开出售龙岩市永定区培丰镇福建春驰集团国产实业水泥有限公司东中田地石灰石矿剩余砂石和孔夫村等3处废弃煤矸石。出售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具体出让时间及出让手续,由你局委托相关机构负责安排和办理。

  附件:龙岩市永定区培丰镇东中田地石灰石矿剩余砂石和

  孔夫村等3处废弃煤矸石公开挂牌出售方案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5日

  龙岩市永定区培丰镇东中田地石灰石矿剩余砂石和孔夫村等3处废弃煤矸石公开挂牌出售方案

  为进一步维护我区砂石(土)市场,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我区矿业经济发展,根据《福建省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闽自然资发〔2020〕81号)、《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1号)精神,决定将龙岩市永定区培丰镇福建春驰集团国产实业水泥有限公司东中田地石灰石矿剩余砂石和孔夫村等3处废弃煤矸石进行公开出售。具体方案如下:

  一、出售项目

  龙岩市永定区培丰镇福建春驰集团国产实业水泥有限公司东中田地石灰石矿剩余砂石和孔夫村等3处废弃煤矸石

  二、出售项目基本概况

  1.龙岩市永定区培丰镇福建春驰集团国产实业水泥有限公司东中田地石灰石矿共2348.46万立方米剩余砂石。

  2.龙岩市永定区培丰镇孔夫村1号堆场9262.47立方米煤矸石、孔夫村2号堆场3057.09立方米废弃煤矸石。

  3.龙岩市永定区培丰镇田地狗子斜堆场7474.64立方米废弃煤矸石。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1.报名企业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能诚信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但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报名时间)的除外。

  2.项目1竞买人需通过全区各部门联审联批或通过区政府联审联批的机制砂企业。

  3.项目2、3竞买人需为通过区政府联审联批的煤矸石加工企业。

  四、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售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受让价款。

  2.项目1受让方要服从原采矿权人的生产计划及安全调度安排(矿山生产采掘由原采矿权人负责矿山穿孔、爆破、采装、解小、装载、运输等)。

  3.项目1受让方要遵守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相关规定,不得影响原采矿权人的正常生产,需分摊矿山生产采掘的穿孔、爆破、采装、解小、装载、运输及矿山采矿权报批、征迁、税费等费用,以及违反原采矿权人安全规定和生产调度给原采矿权人造成损失的赔偿,具体分摊费用需与原采矿权人自行协商解决,并签订分摊和赔偿协议作为本次出让交易达成的前提。

  4.项目1受让方在采装过程中对剩余砂石的认定由原采矿权人确认。

  5.项目1受让方需在福建春驰集团国产实业水泥有限公司东中田地石灰石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至2038年12月27日前)将剩余砂石清理完毕。

  6.项目2、3受让方需在3个月将所有废弃煤矸石清理完毕,需编制复绿方案并根据复绿方案完成矿山复绿并验收通过。

  五、挂牌出售具体办法

  (一)本次出售委托龙岩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公开挂牌出售方式征集意向受让方,每个意向受让方预交出售底价20%的保证金。项目1挂牌公告期限为20个工作日,项目2挂牌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在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时,可直接摘牌成交;征集到两个人以上意向受让方时,则通过竞价,以价高者得确定成交人。

  (二)出售底价和成交价的确定:本次挂牌出售的龙岩市永定区培丰镇福建春驰集团国产实业水泥有限公司东中田地石灰石矿山剩余砂石和孔夫村等3处废弃煤矸石,以评估价值作为出售底价,前期测量及评估检测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支付,具体金额如下(不含税费):

  1.龙岩市永定区培丰镇福建春驰集团国产实业水泥有限公司东中田地石灰石矿剩余2348.46万立方米砂石评估价2347.07万元,前期测量及评估检测费用另计。

  2.龙岩市永定区培丰镇孔夫村1号堆场9262.47立方米煤矸石评估价7.66万元、孔夫村2号堆场3057.09立方米废弃煤矸石,评估价1.596万元,前期测量及评估检测费用另计。

  3.龙岩市永定区培丰镇田地狗子斜堆场7474.64立方米废弃煤矸石评估价3.902万元,前期测量及评估检测费用另计。

  (三)出售收益支付方式:确定成交后,受让方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下5个工作日与区自然资源局签订确认书,5个工作日内与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出售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出售收益存入自然资源局指定专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其预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生产要求:受让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环保相关要求对砂石(煤矸石)进行综合利用,具体以中标后签订合同的规定规范实施。

  (五)本方案由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监委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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