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2101-3001-2024-00018
  • 备注/文号:永政征告〔2024〕18号
  • 发布机构:永政征告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25
  • 有 效 性: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永定区堵树坪水库工程建设项目征收土地的公告
时间:2024-07-25 17:05

  为实施龙岩市永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永定区堵树坪水库工程建设项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永定区堵树坪水库工程建设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面积

  征收抚市镇基安村水田3.0781公顷、旱地0.1226公顷、园地2.1806公顷、林地4.2754公顷、其他农用地1.7440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4378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11.8385公顷。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安置费按《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永政综〔2023〕122号)标准执行。青苗补偿费按《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各县(市、区)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龙政综〔2024〕1号)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本通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等,一律不予补偿。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如对本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在通告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公告和复议期间不影响公告内容的实施。

  附件:永定县堵树坪水库工程项目用地红线图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5日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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