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2101-3001-2024-00018
- 备注/文号:永政征告〔2024〕18号
- 发布机构:永政征告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25
- 有 效 性:
为实施龙岩市永定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永定区堵树坪水库工程建设项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永定区堵树坪水库工程建设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面积
征收抚市镇基安村水田3.0781公顷、旱地0.1226公顷、园地2.1806公顷、林地4.2754公顷、其他农用地1.7440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4378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11.8385公顷。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安置费按《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永政综〔2023〕122号)标准执行。青苗补偿费按《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各县(市、区)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龙政综〔2024〕1号)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本通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等,一律不予补偿。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如对本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在通告之日起60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公告和复议期间不影响公告内容的实施。
附件:永定县堵树坪水库工程项目用地红线图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5日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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