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2101-0200-2024-00005
- 备注/文号:永政规〔2024〕2号
- 发布机构:永政规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25
- 有 效 性: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着力构建良法善治的法治环境,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地方性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司〔2023〕122号)、《龙岩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涉及民营经济地方性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龙司〔2023〕29号)的要求,结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及《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区司法局对我区涉及民营经济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评估清理。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主要内容已明显过时或实际失效的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清理结果于3月15日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凡列入废止(或宣布失效)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均不再作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依据。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
附件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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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规范性文件标题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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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定区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永政办 〔2016〕2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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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有序降低杠杆率水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实施意见》 |
永政综 〔2016〕1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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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永定区加快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永政综 〔2018〕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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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定区工业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 |
永政规 〔2022〕4号 |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监委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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