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2100-0300-2008-00035
- 备注/文号:永政综[2008]61号
- 发布机构:县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08-03-28
- 有 效 性:
永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永定县解决
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永定县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永定县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
和年度计划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永定县城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县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以城市低收入家庭为对象,以廉租住房及经济适用房制度为重点,逐步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为目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依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建设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指导意见》(建住房[2007]21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闽政[2007]32号)等部委、省、市相关法规和指导文件,以及《永定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永定县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永定县城区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
第三条 规划范围为永定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规划期限为2006年—2010年。
第四条 本规划为解决永定县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提供法定依据。在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内,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所进行的各项活动,制订出台各项政策规定,应与本规划及本规划的年度实施计划相符合、相协调。
第五条 本规划包括规划文本及附表。
第二章 城市低收入家庭现状与住房需求分析
第六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现状。永定县城规划区内2006年总人口5.48万人,居民总户数1.67万户。2006年人均GDP15292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349元,人均住房面积27.08平方米。2007年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为:家庭年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倍以下(2006年为34047元)、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现状共有总户数912户,总人数3172人。
第七条 政府保障能力和市场供应能力。
㈠ 用地储备
规划期内,将安排59.8亩土地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
㈡ 住房保障现状
目前的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制度。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主要为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
第八条 规划期内住房保障需求。永定县城规划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912户。规划期末,规划区内人口将达到8万,总户数约2.4万户。参照目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占居民总户数现状比例数5.5%测算,规划期末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约为1320户,新增408户。
第三章 规划指导思想和目标
第九条 指导思想。以城低收入家庭为对象,以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为重点,探索限价商品住房、保障性周转住房建设和管理方式,逐步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等其它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构建多层次住房政策体系,满足城市居民的基本住房需要。
第十条 规划目标。2008年底前,对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从2009年起,逐步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并使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与经济适用住房对象相衔接。
至规划期末,将适当提高住房保障水平,预测需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约1320户。其中,廉租住房保障标准提高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 m2、人均年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两倍以内的家庭共有258户。适用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103户,发放租赁补贴
155户;其余1062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通过经济适用住房和保障性周转住房解决。
第十一条 保障方式和住房供应。保障方式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为主,限价商品住房、保障性周转住房等作为补充。
㈠ 建设总量 根据需求分析,规划期内永定县城规划区内计划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062套,住宅总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新建廉租住房103套,总建筑面积0.6万平方米。
㈡ 建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廉租住房单套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进行套型控制。
㈢ 建设年度安排
2007年: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共912户。
2008年: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共1000户(2008年将新增88户,上一年度未解决住房困难的家庭912户)。
规划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80套,廉租住房30套。对当年未享受实物配租的符合条件最低收入家庭以租金补贴的形式提供保障。
2009年: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共904户(2009年将新增144户,上一年度未解决住房困难的家庭760户)。
规划新建经济适用住房380套,廉租住房32套。对当年未享受实物配租的符合条件最低收入家庭以租金补贴的形式提供保障。
2010年: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608户(2010年将新增176户,上一年度未解决住房困难的家庭432户)。
规划新建经济适用住房502套,廉租住房41套。对当年未享受实物配租的符合条件最低收入家庭以租金补贴的形式提供保障。
2008-2010年合计共建经济适用住房1062套,廉租住房103套。
详见附表一:年度保障性住房需求分析及建设计划表
详见附表二:2008-2010年经济适用住房规划建设项目一览表
详见附表三:2008-2010年廉租住房规划建设项目一览表
规划期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出让商品房用地中配建部分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并由政府回购。同时,将符合条件的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房作为保障性房房源,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量,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第十二条 租赁住房补贴
㈠ 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总量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规划期内,预计将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约60万元。用于补助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㈡ 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水平应当以满足基本住房需要为原则,根据永定县城规划区内经济发展水平、市场租金、保障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作如下预测:
2008年租金补贴标准为每人补足
2009年租金补贴标准为每人补足
2010年租金补贴标准为每人补足12~
2008-2010年共需要提供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约60万元。
第四章 土地供应和资金安排
第十三条 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前提下,规划期内,将安排59.8亩土地作为保障住房建设用地,其中:
2008年,规划安排10.8亩;
2009年,规划安排12.4亩;
2010年,规划安排36.6亩;
第十四条 资金筹措。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资金来源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种渠道筹措的原则,主要包括:
(一)县财政部门年度财政预算中按照年度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计划安排资金,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二)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的规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及管理费用后的余额全部用于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建设;
(三)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建设;
(四)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出租收入。
住房保障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第五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十五条 加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法规和政策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保障体系,制定相应政策和措施,确保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建设落实到位。严格做好申请人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的调查审核,完善轮候制度,特别是强化廉租住房的年度复核工作,健全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
第十六条 落实责任,健全机制。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县发改、城建、国土、财政、民政、物价、房改、税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融等部门要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多部门协调的工作机制,加强住房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相关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规划至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 本规划由永定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本规划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县房改办负责解释。
附表一:
年度保障性住房需求分析及建设计划表
|
年度 |
现状 (户) |
新增 (户) |
尚需解决(户) |
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套) |
新建廉租住房(套) |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户) |
|
2008 |
912 |
88 |
1000 |
180 |
30 |
30 |
|
2009 |
760 |
144 |
904 |
380 |
32 |
60 |
|
2010 |
432 |
176 |
608 |
502 |
41 |
65 |
|
合计 |
|
408 |
|
1062 |
103 |
155 |
附表二:
2008—2010年经济适用住房规划建设一览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地面积 (万平方米) |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
总户数(套) |
开工竣工时间 |
|
1 |
永定县第一期经济适用住房 |
0.62 |
1.24 |
180 |
2008.6~2009.6 |
|
2 |
永定县第二期经济适用住房 |
3.03 |
6.06 |
882 |
2009.6~2010.12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3.65 |
7.3 |
1062 |
| |
附表三:
2008—2010年廉租住房规划建设一览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地面积 (万平方米) |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
总户数(套) |
开工竣工时间 |
|
1 |
永定县第一期廉租住房 |
0.09 |
0.17 |
30 |
2008.6~2009.6 |
|
2 |
永定县第二期廉租住房 |
0.25 |
0.43 |
73 |
2009.6~2010.12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0.34 |
0.6 |
10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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