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2100-0300-2025-00001
- 备注/文号:永政办〔2025〕7号
- 发布机构:永政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0
- 有 效 性: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2025年度永定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三、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度永定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永定区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项目 |
永定生态环境局 |
2025年 第四季度 |
2 |
永定区雨水收集排涝应急安全工程项目 |
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5年 第四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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