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LY02100-0200-2022-00029
  • 备注/文号:永政规〔2022〕16号
  • 发布机构:永政规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08
  • 有 效 性: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永定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12-08 10:56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龙岩市永定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8日

  龙岩市永定区国家知识产权

  强县建设试点县(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而提出的   到2025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我国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跻身世界前列的目标要求,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城市、县域、园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区)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龙岩、永定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着力建设创新型人才队伍,着力加强科技领域开放合作,大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建设创新型永定,为重振雄风,再创辉煌,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永定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区(2022-2025)工作,县(区)域创新能力和科技进步贡献率明显提升,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和保护体系,健全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工作新机制。优化知识产权政策环境,增强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快知识产权产业化步伐、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试点期内,争取全区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8.2%以上,发明专利占专利授权量的比例达5.1%以上,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4.2件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推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知识产权制度创新和管理服务创新,做强做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健全区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探索知识产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确保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县(区)为契机,力争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主动作为。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编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建立重大科技或产业项目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和科技、经济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知识产权齐抓共管格局。开展重大科技或产业项目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制定重大科技或产业项目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指南,明确知识产权评议目的、原则、对象、内容和程序,供科技、经济主管部门以及企业开展科技经济活动时参考。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发展和改革局、工信科技局

  3.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制度。完善发展评价体系,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探索建立经营业绩、创新和知识产权并重的国有企业考评模式,将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等知识产权指标作为企业考核的重要指标。完善学校、科研单位职称评审和绩效评价制度,将专利创造和运用业绩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工作绩效评价的重要评价指标之一。

  责任单位:区统计局、教育局、人社局、工信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4.加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体系建设。对列入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优势(试点示范贯标)企业的给予配套政策资金扶持。通过推进专利导航、企业知识产权贯标、专利权质押贷款及贴息、专利保险等工作,为企业、产业、区域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引导企业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包项目,有效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培育一批具有核心技术、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强企。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财政局

  (二)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工程

  1.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健全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三合一”工作,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重点打击链条式知识产权犯罪网络,加大对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预防重复侵权犯罪行为。发挥司法主导作用,健全司法与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责任单位:区法院、检察院、永定公安分局、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维权援助。建立和完善全区知识产权大保护平台和联动机制,健全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充实执法力量,加强执法能力和执法条件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实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提高执法水平、效率和公信力。建立健全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提高举报投诉快速反应、专利纠纷快速调解能力。形成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全面推进政府机关、区属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开展打击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优化网络监管技术手段,加强对视听节目、文学、游戏网站和网络交易平台等的版权监管。建立收集假冒产品来源地相关信息的工作机制,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商品提供预警信息。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工信科技局、商务局

  3.加大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推动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出台《龙岩市永定区展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督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落实相关责任。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促进植物新品种推广应用。加强地理标志保护,打击侵犯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和违法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行为;全面推进商标品牌工作,围绕食品、药品、粮油农产品等重点商品,围绕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涉外商标等重点商标,围绕网络、商标印制、定牌加工、展览展销会等重点领域开展行政执法。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工信科技局、商务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三)实施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工程

  1.提高专利质量。实施专利质量提升行动,推动专利提质增量。一是及时兑现专利资助奖励资金,进一步发挥好专利资助奖励资金的引导作用;二是加强对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培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专利申请指导服务,引导他们申请创新程度高、技术含量大、有市场价值的高价值专利;三是提高发明专利申请量和发明专利拥有量,培育高价值专利,形成具有数量规模、质量优势的专利资源储备、促进企业发明创造提质增效;四是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拥有核心技术的专利实施技术产业化,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培育高知名度商标。根据我区产业布局和发展规划,重点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高知名度商标。引导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村经济合作社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集体商标,推进“商标富农”战略,挖掘、梳理我区特色资源产品的历史脉络和文化底蕴,及时整合资源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围绕龙头企业推广“公司+商标+基地(农户)”经营模式,整合地方特色产业,形成规模效应,提升商标知名度,提高市场竞争力。鼓励市场占有率和信誉度较高的企业充分运用商标行政保护途径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3.打造版权精品。提高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创意、动漫游戏和传统工艺美术等版权产业创作水平,打造版权精品。鼓励和支持版权企业创作具有较高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原创作品,鼓励版权企业依托红色文化、土楼文化、客家文化等永定文化,创作具有永定特色的版权精品,对符合优秀出版物、广播电视品牌栏目、广播影视剧本、品牌刊社、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建设等扶持政策的版权精品给予资助。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四)实施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程

  1.推进专利产业化运用。以鼓励企业转化运用专利技术为重点,对获得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优势(试点、示范、贯标、专利奖)的企业(个人),根据市县财政分担的有关规定给予兑现奖励政策。大力发展中介服务,提升企业的专利转化率。围绕“军转民、民参军”融合发展方向,推动军民结合知识产权双向转移和转化运用。充分发挥上级专利奖在激励企业专利转化运用方面的积极作用。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推进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促进专利“一对多”快速许可的工作举措,切实提高专利转化、运用水平。搭建专利许可信息开放平台,鼓励企业筛选有市场化前景、应用广泛、实用性较强、适于多地实施的专利技术参与试点,填报专利许可信息。同时引导技术消化能力强的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根据专利权人公布的许可条件,快速达成许可。此外,通过举办知识产权展会、“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等活动形式,为供需双方搭建对接平台,促成专利开放许可合作。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3.完善授权发明专利奖励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奖励报酬等发明专利管理制度。激励职务发明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使用。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与永定企业通过转让、许可等形式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专利二次开发。对授权的发明专利进行资助,但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资助总额不得高于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不得资助专利年费和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费。

  责任单位:区工信科技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教育局

  4.加快培育专利密集型产业。引导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进一步提高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能力,对企业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给予资金补助。引导企业专利导航布局,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参与国标、地标和行标的制定。尝试建立专利密集产业发展集聚区,开展专利集群管理,推动专利集成运用。培育一批技术密集度高、竞争力强、能引领产业发展的专利密集型企业。培育形成一批附加值高、成长性好的专利密集型产业,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工信科技局

  (五)实施知识产权发展环境建设工程

  1.促进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实施“互联网+知识产权”计划,推广运用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云平台,向社会提供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引导我区企事业单位充分运用专利大数据构建自身知识产权布局。适时建立我区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地方特色专利数据库。鼓励龙头企业建设专业专利信息库,挖掘专利文献的创新价值和商业价值,提高专利分析水平,实行有偿共享。加强企业利用专利文献等知识产权信息的培训,提升企业利用知识产权信息的意识,使知识产权信息更好地服务于研发和运营,促进知识产权布局优化。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搭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探索通过设立专利运营基金、股权投资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立专利运营公司。鼓励专利权人通过福建省专利技术(龙岩)展示交易中心作用促进项目对接。发挥专利代理机构技术信息优势,促进专利技术的对接、转移和转化运用。引进国内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平台。对于中介服务机构促成专利技术转化并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及时给予兑现。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工信科技局

  3.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包项目,整合政府管理部门、智库资源、专家人才、专业服务机构等多方力量,拓展、丰富和提升知识产权服务内容和供给品质,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12315综合服务热线,增加公共服务包内容,形成“大服务+大保护”的全新工作模式,实现一个通道、一口受理、统一平台、统筹服务,方便企业和社会公众寻求知识产权服务。推动我区知识产权智库建设,加强对知识产权专家、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和知识产权专员信息管理和使用。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4.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加快发展专利服务业,培育和引进专利运营机构。鼓励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在我区开设分支机构,推动我区知识产权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拓展业务范围,开展包括知识产权法律、咨询、培训、分析、转让、许可等知识产权服务,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信用等级评价和失信惩戒等相关信息。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管理,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5.强化行业组织和智库的知识产权服务职能。鼓励行业组织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发挥作用,支持行业组织制定行业知识产权公约,建立行业知识产权保护预警机制,提高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推行知识产权专员制度,培养一支精通知识产权业务、善于利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包的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队伍。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工信科技局

  6.拓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推动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专利权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专利保险等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构建多元化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企业以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得贷款,贷款还清后,区财政分别按省或市贴息总额的25%给予贴息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缺少固定资产担保的小微企业可通过专利权质押助保贷方式获得融资。适时开展专利质押贷款保证保险业务。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财政局、永定银保监组

  7.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完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防控体系。鼓励企业“走出去”,加强对海外重大知识产权案件的跟踪研究,加强企业PCT专利申请、马德里商标注册、涉外知识产权许可合同谈判等技能培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意识和技能。推动企业和科研院所等联合开展海外专利布局。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加强与国外相关组织的合作交流。构建多渠道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体系。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海外风险防控培训,指导企业综合运用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等法律手段规避或应对知识产权国际纠纷。推动优势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机制,对产品研发、国际参展、产品和技术进出口等活动开展知识产权风险评估。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区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区)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组成。区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推动本实施方案有效落实。区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街道)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构的各成员单位应当加强沟通协调,凝聚管理合力,加强对政策措施落实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

  责任单位: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加大资金支持。加强政府各类科技研发、成果转化项目资金向拥有或预期能够产生核心知识产权的项目倾斜,进一步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引导等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效果的考核。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和奖励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费用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在鼓励企业研发和知识产权创造中的杠杆作用。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工信科技局、发展和改革局、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永定银保监组

  (三)加强人才储备。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学校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加大高水平知识产权人才引进力度。加强对知识产权各类人才的引进和管理。

  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四)加强宣传引导。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县(区),并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凝聚各方共识。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加强知识产权公益宣传和咨询服务,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使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深入人心,为我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县(区)营造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7月31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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