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1-9月全市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
来源:龙岩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时间:2018-10-23 16:1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18年1-9月份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不含高速公路、铁路)61起、同比下降12.86%,死亡50人、同比上升25%,受伤人数37人(其中重伤人数3人)、同比下降43.66%。其中较大事故2起,死亡6人,去年同期未发生。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安全生产情况

  (一)行业领域情况(不含高速、铁路)。全市普通交通运输业死亡29人、受伤33人(其中重伤人数2人);商贸制造业死亡10人、受伤1人(重伤);其他行业死亡5人;采矿业死亡3人、受伤1人;建筑业死亡3人、受伤2人。

  (二)各县(市、区)情况(不含高速公路、铁路)。1-9月,新罗区事故死亡14人、同比增加2人,受伤8人;永定区事故死亡7人、同比增加2人;上杭县事故死亡4人、同比减少1人,受伤2人;武平县事故死亡6人、同比增加3人,受伤12人;长汀县事故死亡5人、同比持平;连城县事故死亡7人、同比增加4人,受伤8人;漳平市事故死亡5人、同比增加1人,受伤5人;经开区事故死亡2人、同比减少1人,受伤2人。

  二、事故统计直报情况

  9月份,全市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8起、死亡7人。新罗区“9.12”道路运输和连城县“9.9”道路运输、“9.20”其他事故迟报,其余地区事故直报率为10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行业(领域)形势不容乐观。1-9月共发生一般性道路交通事故45起、死亡29人、受伤33人,死亡人数占事故总量的58%,发生了5起一次性死亡2人的事故;发生商贸制造业事故9起、死亡10人、受伤1人,死亡人数占事故总量的20%。

  (二)部分地区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新罗区、永定区、武平县、连城县、漳平市死亡人数均同比上升。永定区发生1起死亡3人的较大火灾事故;连城县发生了1起死亡3人的装载机坠车较大事故。

  四、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控。临近年底,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年初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认真查缺补漏,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各项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目标范围内。各县(市、区)特别是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的县(市、区),要对事故多发的地区和行业,认真分析事故原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二)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各级各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确保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要结合《龙岩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落细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合力和成效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三)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各级各部门要深化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持续强化隐患“清零”行动,深入排查梳理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问题和重大风险,落实隐患分级分类管理,加强督导检查,每季度定期通报隐患整改情况,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分期分批加以整改清零。

  (四)加强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统计上报工作,事故统计上报要按照“先行填报、调查认定、信息公开、统计核销”的原则开展。经事故调查认定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遵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提交核销建议并在本级政府(或部门)网站或相关媒体上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局备案。完成备案后,予以统计核销。未经请示备案,任何部门不得违规核销事故。

  龙岩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