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1-5月全市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06-14 08:3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18年1-5月份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不含高速公路、铁路)34起、同比下降13%,死亡24人、同比上升8%,受伤人数26人(其中重伤人数2人)。其中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同比上升。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安全生产情况

  (一)行业领域情况(不含高速、铁路)。全市交通运输和仓储业死亡17人、受伤26人(其中重伤人数2人);商贸制造业死亡3人;其他行业死亡3人;建筑业死亡1人。

  (二)各县(市、区)情况(不含高速、铁路)。1-5月,新罗区事故死亡4人、同比下降,受伤3人;永定区事故死亡4人、同比持平;上杭县事故死亡2人、同比上升;武平县事故死亡4人、同比上升,受伤11人;连城县事故死亡2人、同比上升,受伤人数6人;长汀县事故死亡2人、同比上升;漳平市事故死亡4人、同比持平,受伤人数4人;经开区事故死亡2人、同比下降,受伤人数2人(其中重伤人数2人)。

  二、事故统计直报开展情况

  (一)行业领域情况。一是全市事故直报率(1-5月)为100%。二是全市事故7天准时直报率(5月)为83%。

  (二)各县(市、区)情况。一是事故直报率(1-5月)。各县(市、区)事故直报率均达100%。二是7天准时直报率(5月)。道路运输:新罗区、武平县准时直报率100%,连城县2起事故迟报,其余地区未发生;工矿商贸:永定区准时直报率100%,其余地区未发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1-5月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共发生一般性道路交通事故30起、死亡17人、受伤26人,占事故总量的86%。永定区发生1起死亡3人的较大火灾事故。

  (二)部分地区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如:上杭县、武平县死亡人数同比均增加2人,长汀县、连城县死亡人数同比均增加1人。

  (三)部分地区未严格按照“接报24小时入库,事发7天内上报”的要求及时填报事故信息。连城县“5•8”闽F68059号牵引车道路运输事故、“5•9”闽F68901号重型自卸货车道路运输事故未按要求报送。

  四、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当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增多,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进一步加大,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及当前实际,克服麻痹懈怠思想,切实加强对矿山、危化品、道路交通“两客一危”、涉爆粉尘、旅游、建筑施工、水上交通、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等行业领域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专项治理;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事件;要进一步完善信息沟通和应急联动机制,强化应急演练,及时处置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

  (二)扎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职责,全面加强安全管控,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推动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加强暑期旅游安全教育,严防淹溺事故的发生。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加强警示教育和宣传教育培训,推进专项整治到位,以全面从严执法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加强事故直报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督促指导本级各有关单位,特别是交通运输事故直报责任单位落实直报制度,严格按照《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事故统计信息归口直报工作的通知》(闽公交警安〔2017〕12号)文件要求,及时报送事故信息。同时,加强直报系统使用,确保及时、准确上报数据,并做好综合统计分析工作,增强对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的准确性、前瞻性和预见性。

  龙岩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