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永定区2023年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的通知
时间:2023-03-29 17:44
 

 

各乡()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农村村民建房质量安全和建筑风貌管理规定》(闽建〔2023〕2号)精神,全面加强农村建设工匠培训和职业教育,提升工匠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经研究,决定举办永定区2023年村镇建设及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分三期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训对象

1.各乡(镇)建筑工匠或承揽农房施工的带头人8名。

2.各乡(镇)村建工作业务负责人1名。

二、培训安排

1.第一期:城郊镇、金砂镇、西溪乡、仙师镇、峰市镇、洪山镇、湖雷镇、堂堡镇、合溪乡等9个乡镇。

2.第二期:岐岭镇、陈东乡、下洋镇、湖山乡、湖坑镇、大溪乡、古竹乡、高头镇等8个乡镇。

3.第三期:虎岗镇、高陂镇、坎市镇、培丰镇、抚市镇、龙潭镇等6个乡镇。

具体培训地点及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培训内容

1.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

2.农村建筑风貌管控

3.现场观摩在建工地

4.结业考试

四、其它事项

1.请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好参训人员,指定1名带队联系人。

2.参加培训人员由所在乡镇负责组织统一前往及返程。

3.考试合格人员发放《龙岩市永定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

4.培训期间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

联系人:张长德

电  话:13656932748

传  真:3256619

邮  箱:ydcgz@163.com

 

 

龙岩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