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农村村民建房质量安全和建筑风貌管理规定》(闽建〔2023〕2号)精神,全面加强农村建设工匠培训和职业教育,提升工匠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经研究,决定举办永定区2023年村镇建设及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分三期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乡(镇)建筑工匠或承揽农房施工的带头人8名。
2.各乡(镇)村建工作业务负责人1名。
二、培训安排
1.第一期:城郊镇、金砂镇、西溪乡、仙师镇、峰市镇、洪山镇、湖雷镇、堂堡镇、合溪乡等9个乡镇。
2.第二期:岐岭镇、陈东乡、下洋镇、湖山乡、湖坑镇、大溪乡、古竹乡、高头镇等8个乡镇。
3.第三期:虎岗镇、高陂镇、坎市镇、培丰镇、抚市镇、龙潭镇等6个乡镇。
具体培训地点及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培训内容
1.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
2.农村建筑风貌管控
3.现场观摩在建工地
4.结业考试
四、其它事项
1.请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好参训人员,指定1名带队联系人。
2.参加培训人员由所在乡镇负责组织统一前往及返程。
3.考试合格人员发放《龙岩市永定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
4.培训期间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
联系人:张长德
电 话:13656932748
传 真:3256619
邮 箱:ydcgz@163.com
龙岩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