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乡村振兴集镇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1-03-10 09:26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福建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省、市、区《2021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全面改造提升集镇面貌,改善人居环境,完善集镇功能,增强集镇综合承载能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与内容

2021年-2023年三年时间完成集镇改造提升工程。乡镇集镇改造主要实施沿街建筑立面改造白墙、灰瓦、红木框、屋面平改坡);道路“白改黑”改造含雨污分流管网建设);人行道透水砖改造提升(含路灯亮化、花化、绿化等)统一规整店面招牌、雨披杆线设施市场改造、规范街道界面(划统一停车位)休闲场所、停车场、公厕等配套设施工程

二、工作要求

2021年,乡镇规范镇区秩序,提升集镇人居环境,先期清理整治环境卫生、沿街商铺占道经营、乱搭盖、私拉乱接等现象。合理设置路内外停车泊位,加强停车及静态交通管理。第一季度完成项目策划和规划设计工作,报送永定区集镇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汇总一览表(2020年—2023年)。第二季度完成项目工程设计、立项报批等相关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第四季度完成本年度的项目建设任务。12月底前上报下一年度计划实施的项目,实施的项目必须已列入永定区集镇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汇总表(2020年—2023年)的项目。

2022-2023年按上报年度计划项目继续实施改造,并巩固改造提升工作成果,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总结经验,通过示范带动、以点带面,逐步实施集镇其它街道提升改造项目建设202312月全面完成集镇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设。

三、工作考评与奖补

(一)考评办法

年终考核根据各乡镇上报通过永定区集镇改造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审核的年度实施项目和投资规模对乡镇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按照“一看二查”,即考核组进入项目实地察看建设进度,检查工程建设资料和工程财务账目的形式考评项目。通过“一看二查”,检查工程质量、建设安全、建设管理等情况,验收合格的项目给予考核资金补助。未完成、完成质量不合格的项目,将暂不给予资金补助,但该项目在第二3月31之前完成或返工修复,并经区级考评小组组织考核通过的,届时给予考核资金补助。超过第二6月底未完成的项目不再列入集镇改造提升项目考评补助。

(二)考评程序

永定区集镇改造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财政、自然资源、审计、住建等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区级考评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乡镇集镇改造提升工程建设考评工作。考评采取查阅资料与实地察看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乡镇2021年以来启动实施(以项目招投标文件时间为准)的每个集镇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情况进行考评核验,考评核验结果报区政府审批后拨付“以奖代补”资金。

(三)奖补政策

1.实施集镇改造提升工程的乡(镇)旧村复垦新增耕地指标纯收益(扣除成本和管理费),100%返还乡(镇),用于乡(镇)建设发展基金。

2.实施集镇改造提升工程的乡(镇)的新增财政收入、土地出让净收益地方留成部分原则上实行80%留成,专项用于乡(镇)建设发展基金。其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基础设施配套费、污水垃圾处理费等税费区财政所得部分80%返还乡镇,全部用于集镇改造提升工程的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

3.统筹整合部门项目资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奖补各乡镇,具体标准为:工程结算经审计审核造价在500万元以上,按审核结算价的30%由区财政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最多不超过500万元;项目审核结算价未达到500万元的不予奖补。其余资金由乡(镇)自筹解决。

4.乡(镇)积极筹措资金,拓宽融资渠道,组建平台公司争取政策性银行贷款及上级部门政策、资金补助,发动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明确职责分工,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资金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一)成立机构,统筹推进

成立永定区集镇改造提升工程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开展项目规划建设工作。

     长: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袁伟  区委副书记

 组  长:王文龙  区政府副区长

     员:赖天鸿  办主任

王永铭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华祥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森昌  区委文明办主任

            王龙林  区发改局局长

            范琳云  区工科技局局长

张汉锋  区卫局局长

林华珍  区财政局局长

区审计局局长

翁志强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苏耀培  生态环境局局长

林茂月  区住建局局长

张雄峰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区公路局局长

简尚彬  农业农村局局长

游连盛  区林业局局长

谢雪林  区水利局局长

林如居  区文育和旅游局局长

赖周航  区商务局局长

张祖金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吴仁炜  国网龙岩市永定区供电公司总经理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永定分公司总经理

    永定移动公司总经理

沈衍昌  永定电信公司总经理

谢敏智  永定联通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局长林茂月兼任办公室主任,熊智华为常务副主任,抽调住建局、财政局、审计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推进集镇改造提升工程建设。各乡(镇)相应成立领导机及办公室。

(二)明确职责,协调落实

乡镇:作为项目集镇提升改造实施主体单位,负责编制改造提升设计方案、项目的前期策划、工程设计、征地、建设、后续管理及资金管理,项目设计方案经区规委会或永定区集镇改造提升工程领导小组评选通过方可实施。制定集镇改造提升工作实施细化方案,进一步落实任务、明确分工、完善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区住建局负责项目建设的指导服务,牵头组织评审乡(镇)改造提升方案,工程质量监督,组织考评验收工作;负责会同财政部门对资金补助进行审核和检查工作。 

区发改局:将集镇改造提升工程建设纳入年度计划和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库,及时审批立项。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保障集镇改造提升工程建设的用地指标,做好项目建设的规划把关和用地审批。 

区工信科技局牵头负责街道电力、通讯架空缆线规整缆线下地的协调、指导工作。

区林业局:负责落实保障集镇改造提升工程建设的林地指标,做好项目建设的林地审批。

区财政局:整合部门资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统筹集中改造提升集镇。会同相关部门制定集镇改造提升工程建设的资金补助办法,负责补助资金的筹集、审核及下

其他相关部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农业、移民、文旅、水利、广电、供电、电信、移动、联通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落实各项措施,向集镇改造提升工程倾斜项目和资金,协同落实集镇改造提升工程建设的各项政策。 

(三)整合资金,合力推进

1.整合项目资金。各乡镇应将集镇改造建设计划同时报送相关涉及部门和项目管理单位,主动争取各部门各单位的支持;各涉农部门和项目单位应加强全局意识,在资金项目安排上优先安排乡镇集镇改造提升建设。

2.乡镇积极争取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资助集镇改造提升项目建设,汇聚社会资金,加快项目建设。 

(四)督导考评,确保实效

为推动乡镇集镇改造提升工作全面、健康、有序开展,确保项目建设如期完成乡镇集镇改造提升工作纳入区委督查和目标考核体系范围,区督办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定期对集镇改造提升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定期通报。实行每季度巡查考评通报、年拉练考评激励机制,年终由区领导和区直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设进行现场点评打分,对工作落实、成效明显的,给予全区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由区领导对乡镇党政一把手进行约谈,并给予全区通报批评。同时,评分情况与奖补政策挂钩,区财政下拨奖补资金总量不变,根据评分情况实行奖优罚劣。在考评中,各部门各单位支持集镇改造提升建设情况一并列入年终绩效考评通报内容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