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09 08:56

  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案件办理质量,根据《龙岩市永定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程序的实施办法》(永卫〔2024〕143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案件审议委员会(以下简称案审会),负责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集体研究和审议工作。案审会主任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局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工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与案件相关业务股室的分管领导、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撤销原“龙岩市永定区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小组”。

  案审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承担案审会的日常事务。

  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由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承担,法制审核人员由该股室负责人及具备资质的工作人员担任。

  案审会成员及法制审核人员因职务(岗位)变动发生调整的,由接任者自然更替,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龙岩市永定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