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对永定恒泰康医院进行驻点监督的通知
时间:2022-07-05 10:51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医疗机构驻点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卫监督函〔2019〕350号)和《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龙岩市医疗机构驻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卫督〔2019〕2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永定恒泰康医院进行驻点监督。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驻点监督时间

  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30日。

  二、驻点监督内容

  (一)执业资质:重点监督检查机构执业资质、注册科目准入资质、医护药等类别人员准入资质、设备准入资质。

  (二)医疗质量:重点检查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包括医疗质量管理机构设立、制度的执行、诊疗流程规范、医疗文书记录、危急事件处置等。

  (三)合理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用药,医疗技术是否合理、药品器械是否合规使用等情况。

  (四)药品管理:重点检查药品采购制度、药品调剂人员资质、精麻药品管理、抗菌药物使用合理性情况。

  (五)院感防控:对院感管理机构、个人防护、消毒措施、医疗废物废水处置、重点传染病管理(含预检分诊、重点人员检测、疫情报告、疫情控制)、实验室生物安全等内容进行监督。

  (六)职业防护:重点检查放射防护和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放射诊疗许可、放射工作人员、设备与防护设施、质量保证与防护用品、警示标志、放射事件处置等。

  (七)服务价格:重点检查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规定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未按明码标价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等违法行为。

  (八)医疗广告: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有关证明文件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九)其他方面:主要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驻点监督人员

  (一)区卫生健康局:苏志台、吴兴汉(联络员,电话:3255786)、卢红英、张丽红。

  (二)区卫生健康监督所:罗伟忠、孔锦明、张燕玲、张安弛、张小平、郭永福。

  四、其它事项

  1.驻点监督期间,永定恒泰康医院提供一间临时办公室供监督员驻点办公使用;安排相关工作人员配合监督检查。

  2.驻点监督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规定。

  龙岩市永定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