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
第11405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卢桂春等2位委员:
你们提出《关于进一步完善永定城区盲道建设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永定区委办公室 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岩市永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委办发〔2024〕22号)精神,我局负责永定区城市建成区市政主次干道政府性投资的道路、桥梁、路灯、雨水管道、人行道、人行天桥、下穿通道、隧道、人行地道、夜景设施等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关于进一步完善永定区盲道建设管理事宜,我局会根据职责,一是对城区已移交管养的盲道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破损或被井盖阻隔的盲道;二是加强市容市貌巡查,发现占道经营侵占盲道的现象及时制止劝导。同时,在今后的道路改造中,及时向区住建局建议按照《福建省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建设技术导则》和《福建省无障碍设施样板项目和样板区建设指引》等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待改造项目竣工且质保期满后,依法依规移交我局接管。
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今后继续为我局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张祖金
联 系 人:李怀忠
联系电话:13950872522
龙岩市永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