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上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乡村道路拓宽予以政策支持的建议》 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第七条规定 占用林地和临时占用林地的用地单位或者个人提出使用林地申请,应当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用地单位的资质证明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
(二)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核准批复、备案确认文件、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项目初步设计等批准文件;属于批次用地项目,提供经有关人民政府同意的批次用地说明书并附规划图。
(三)拟使用林地的有关材料。包括:林地权属证书、林地权属证书明细表或者林地证明;属于临时占用林地的,提供用地单位与被使用林地的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签订的使用林地补偿协议或者其他补偿证明材料;涉及使用国有林场等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经营的国有林地,提供其所属主管部门的意见材料及用地单位与其签订的使用林地补偿协议;属于符合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规划的建设项目,提供相关规划或者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符合规划的证明材料,其中,涉及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林地,提供其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的意见材料。
(四)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者林地现状调查表。
第十条 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使用林地申请,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用地现场查验,并填写《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三、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厅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规定,“对农村居民按规定标准建设住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乡村道路、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福利院、卫生院等社会公益项目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法律、法规规定减免森林植被恢复费的,从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减免或缓征森林植被恢复费,不得自行改变森林植被恢复费的征收对象、范围和标准。
综上,修建(拓宽)乡村道路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区级以上林业局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拓宽)乡村道路工程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法律、法规规定减免森林植被恢复费的,从其规定。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乡村道路修建(拓宽)工程使用林地申请,我局将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供指导服务。
龙岩市永定区林业局
202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