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度区级财政配套村级乡村振兴协理员经费的通知 永委振兴办〔2024〕28 号
永委振兴办〔2024〕28 号
关于下达2024年度区级财政配套村级
乡村振兴协理员经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龙岩市财政局等八部门关于下达2024年乡村振兴大专项(涉农项目整合)资金的通知》(龙财预指〔2024)1号)和《龙岩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村级乡村振兴协理员选聘管理工作的通知》(龙乡振〔2021〕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 现将区级财政配套村级乡村振兴协理员经费49.86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你们及时将资金拨补到位,加强资金监管,强化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4年度区级财政配套村级乡村振兴协理员经费安排表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
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 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
2024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