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委振兴办〔2024〕 27 号
关于下达2024年乡村振兴大专项(涉农项目整合)市级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龙岩市财政局等八部门关于下达2024年乡村振兴大专项(涉农项目整合)资金的通知》(龙财预指〔2024)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 现将市级财政乡村振兴大专项(涉农项目整合)资金301.48万元(其中:村级乡村振兴协理员市级经费49.86万元、脱贫户及监测对象生产就业扶贫资金251.62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资金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方式下达,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本次整合下达涉农项目资金2项,共301.48万元。
2. 各乡镇(街道)在完成市级下达的绩效指标任务的前提下,将市级下达资金与省级和本级安排的资金统筹整合使用。
3. 各乡镇(街道)请按照有关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项目资金下达进度,做好资金整合使用工作。
附件:1.2024年乡村振兴大专项(涉农项目整合)资金分配表
2.2024年脱贫户及监测对象生产就业扶贫资金明细表
3.2024年乡村振兴协理员市级经费明细表
4.2024年度市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
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 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