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3年度第四批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区级配套)的通知 永委振兴办〔2023〕47号
时间:2023-11-01 15:00
 永委振兴办〔202347

 

 

关于拨付2023年度第四批

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区级配套)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中共福建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筹措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财农〔201951)的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区乡村振兴工作,经研究决定拨付高陂镇西陂村等16个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2023年度乡村振兴区级配套资金772.8万元。请严格按《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及时录入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同时,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度第四批乡村振兴资金(区级配套)安排表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

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            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

20231019

 

 

 

 

 

 

 

附件

2023年度第四批省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

(区级配套)安排表

 

乡镇

试点村

金额

资金支出来源

湖坑镇

南江村

48

区级财政资金配套

高头镇

高东村

58

区级财政资金配套

古竹乡

瑶下村

48

区级财政资金配套

仙师镇

务田村

47

区级财政资金配套

湖坑镇

西片村

32.97

区级财政资金配套

堂堡镇

下村村

43

区级财政资金配套

下洋镇

觉川村

48

区级财政资金配套

抚市镇

抚溪村

58

区级财政资金配套

龙潭镇

枫林村

68

区级财政资金配套

坎市镇

新罗村

58

区级财政资金配套

大溪乡

莒溪村

43.03

区级财政资金配套

湖雷镇

深度村

47

区级财政资金配套

金砂镇

西田村

48

区级财政资金配套

峰市镇

信美村

46

区级财政资金配套

高陂镇

西陂村

33.6

区级财政资金配套

陈东乡

岩太村

46.2

区级财政资金配套

合计

772.8

区级财政资金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