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奖补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2-04-28 15:47

抚市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加快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项目建设,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效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度乡村振兴重点特色乡(镇)和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奖补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号)要求,经研究,现下拨你镇中在村、里兴村2021年度省级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奖补资金各400万元,总计800万元。请按有关规定统筹使用资金,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并按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

  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龙岩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         龙岩市永定区财政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