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04月劳动者申请个人见证补贴的公示
时间:2026-05-07 16:15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补贴配套政策方案的通知》(闽人社发〔2024〕3号)文件规定。经系统审核,共有4人符合见证补贴申领条件,总计拟补贴金额0.3万元。

序号

证书编号

姓名

身份证号

证书类型

工种

等级

补贴金额

 

S000035700002263000088

沈雪华

35262319******9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老年人能力评估师

三级

1500

 

2513070067489

卢菊华

35262319******5

专项能力证书

情绪疏导

500

1

2613000002377

黄晓璐

35082219******3

专项能力证书

研学旅行指导

500

2

2513070001171

郑凤

35082219******9

专项能力证书

研学旅行指导

500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05月07日至05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龙岩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

  公示电话:0597-5837116

  来信投递:龙岩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电来访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