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线下申领2025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工作的公告,注意需现场申请!
时间:2026-04-10 16:31

  为充分发挥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扶持效应,进一步加强就业援助工作,从4月13日起全市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统一受理2025年度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11月13日

  二、补贴对象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永定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2025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且已进行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灵活就业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段内,具有我省户籍并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以下人员:

  1.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

  2.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3.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

  5.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新被征地农民,即:在城市规划区内,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被征地农户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所在县(市、区)农业人口人均耕地面积的30%,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6.脱贫劳动力(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7.具有永定区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转移就业愿望,并在永定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农村三类居民,即: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持《残疾人证》的农村居民;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以下人员不得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包括失业金、失业保险支付的医保待遇等)的人员;

  2.同一年度已在我市各级残疾人联合会享受社保补贴的人员;

  3.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的人员;

  4.被各类用人单位录用或招聘的人员;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人员;

  5.当年度补缴上年度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6.补贴年度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人员;

  7.村(社区)两委主干、稳定就业有稳定工资收入的村(社区)干部;

  8.个体工商户户主,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股东、监事、董事、投资人等企业主要职务的人员;

  9.入学、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人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被判刑收监执行的人员、死亡的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

  10.未按规定在省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依次进行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灵活就业登记的人员。(每一步登记完成后,需经相应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通过,才能进行下一步登记。)。

  三、社会保险补贴标

  根据我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先缴后补”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额的1/2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四、社会保险补贴期限

  1.享受补贴月份从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转灵活就业登记,同时又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月份起算。

  2.享受补贴月数原则上累计不超过36个月。当首次享受补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月数累计不超过5年。 

  3.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补贴可享受月数合并计算,即只申领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补贴其中一项或两项同时申领的,均纳入补贴申领月数计算。

  4.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在各级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缴交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的,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五、社会保险补贴线程序

  申请对象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前往龙岩市永定区劳动就业中心或常住地乡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窗口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申报表》(附件1)进行申领。

  六、办理地址和联系电话                                            

  经办机构:龙岩市永定区劳动就业中心

  地址:永定区凤城镇六一路6号社保综合大楼二楼劳动就业中心

  电话:0597-5837116

  七、其他事项

  1.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委托一批市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龙政规〔2022〕7号),原市本级承办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业务下放至新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

  2.首次申领社保补贴需先通过“闽政通”APP(二维码见附件2)或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依次进行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和灵活就业登记。

  3.对弄虚作假、骗取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的,除追回被骗取资金外,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申报表

  2. 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登记、灵活就业登记闽政通入口

  附件1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身份证号码

 

户籍性质

□城镇 □农村

户籍属地

省 市 县(市、区) 街道(乡镇) 社区(村)

常住地属地

省 市 县(市、区) 街道(乡镇) 社区(村)

联系电话

 

《就业创业证》编号

 

银行卡号(社会保障卡)

 

缴纳灵活就业养老保险

□是 □否

缴纳灵活就业医疗保险

□是 □否

申请补贴的起止年月

2025年 月至 2025年 月

本人承诺以上填写信息完全属实且无下述情形:

(一)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已达法定退休年龄。

(二)被各类用人单位录用或招聘的;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

(三)担任股东、监事、董事等企业主要职务的。

(四)入学、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五)个人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

(六)其他不符合领取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情形的。

如有虚假,相关法律责任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意见

经审核,申请人符合社保补贴条件,按规定可享受2025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自 月至 月,共 月,基本医疗保险补贴自 月至 月,共 月。

经办人签章: 复核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申报表需附上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附件2

  打开“闽政通”APP扫码进行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登记、灵活就业登记

  失业登记

  

  就业困难人员登记

   

  就业登记(就业方式选择“灵活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