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区继续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请广大参保单位务必完成返还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逾期视作自愿放弃稳岗返还资金,并不再审核和发放。
一、发放对象
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二、返还条件
1.2024年度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
2.2024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3.属于生产经营活动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政策、严重违法失信、列入黑名单僵尸企业以及违反生态环保等政策的单位,不能享受稳岗返还。
三、发放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2024年度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参照实施的非企业等机构按中小微企业标准返还。其中,在省人社厅提供名单中的相关企业,大型企业返还比例提高至不超过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高至不超过90%。
四、资金用途
稳岗返还资金必须依法依规使用。单位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支出,也可用于原材料采购、设备购置、技术研发、营销推广、物流运输、场地租赁等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五、确认方式
(一)线上确认
已开通网报功能的单位,登录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rst.fujian.gov.cn/#/index)网上办事大厅,依次点击网上办事-单位登录-社会保险-普惠性稳岗返还页面确认单位信息。
(二)线下确认
未开通网报功能的,可前往单位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线下办理,填报《龙岩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信息确认表》,或在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下载表格,确认表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参保地所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注意
如用人单位2025年12月31日前未确认核实单位信息,将视为用人单位自动放弃,经办机构将不再受理兑现该用人单位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发放过程中,因用人单位填报信息错误导致发放不成功,在经办机构通知后,用人单位未能在2026年3月31日前核对账户信息或核对后信息仍错误的,将视为用人单位自动放弃。
六、提交方式
1.直接送达:龙岩市永定区南部工业园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0597-5836191。
2.邮寄送达:龙岩市永定区凤城镇六一路龙岩市永定区劳动就业中心 电话:0597-5837116。
3.邮箱送达:以PDF或照片格式发送至ydldjy999@163.com邮箱。
附件:1.龙岩市永定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信息确认表
2.龙岩市永定区可享受稳岗返还单位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