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龙人社规〔2024〕1号);
2.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龙岩市一次性创业补贴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龙人社〔2019〕24号)。
二、补助人员范围
1.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
2.登记失业人员;
3.就业困难人员;
4.离开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外出务工或经商,近三年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创业,且在劳动年龄段的农民。
三、补助条件
1.申请人首次在永定区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2.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含1年)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
3.申请人在创办企业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1年以上(含1年)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四、补助标准
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10000元/人,每位创业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补助,每份营业执照只能申请一次补助。
五、申请材料
1.《龙岩市永定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申请对象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返乡创业人员提供返乡人员情况材料。
4.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由经办机构内部核查,若出现因系统延迟未能查询实际参保信息的情况,可由申请人自行提供参保记录。
六、办理流程
申请对象将申请材料报区劳动就业中心,审核通过后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拨付。
经办机构:永定区劳动就业中心
联系电话:0597-5837116
地 址:永定区凤城街道六一路
七、注意事项
1.此前创业者已获每年3000元标准、最高期限2年的创业资助,或6000元标准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的,不得重复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办理了就业登记的;用人单位正在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