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开业指导服务政策依据及办事指南
一、设立依据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2018年国务院令第700号);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
二、受理条件
有创业开业指导需求的劳动者。
三、受理方式
窗口或网上受理(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永定区)。
四、办理材料
1.《创业开业指导登记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在永定区劳动就业中心窗口现场办理或通过线上申请。
2.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信息,当即受理。
3.办结。提供创业开业指导服务。
六、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0597—5837116。
2.办公地址:永定区凤城街道六一路劳动就业中心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