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信息发布政策依据及办事指南
一、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8年主席令第七十号);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2018年国务院令第700号);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
二、受理条件
永定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单位。
三、受理方式
窗口或网上受理(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永定区)。
五、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2.法人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招聘简章或《岗位信息登记表》。
六、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在区劳动就业中心窗口办理或通过线上申请(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永定区)。
2.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3.发布。将招聘岗位信息录入相关信息系统,并通过各类渠道公开发布。
七、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0597—5837116。
2.办公地址:永定区凤城街道六一路劳动就业中心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