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信息发布政策依据及办事指南
时间:2023-05-24 15:43

  一、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8年主席令第七十号);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2018年国务院令第700号);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

  二、受理条件

  永定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单位。

  三、受理方式

  窗口或网上受理(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永定区)。

  五、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2.法人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招聘简章或《岗位信息登记表》。

  六、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在区劳动就业中心窗口办理或通过线上申请(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永定区)。

  2.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3.发布。将招聘岗位信息录入相关信息系统,并通过各类渠道公开发布。

  七、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0597—5837116

  2.办公地址:永定区凤城街道六一路劳动就业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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