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信息服务政策依据及办事指南
时间:2023-05-24 15:41

  一、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8年主席令第七十号);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

  二、受理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有求职意愿的劳动者

  三、受理方式

  1.窗口办理:劳动就业中心窗口(即办)

  2.网上申请:登录福建省12333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提交求职登记信息

  四、办理材料

  1.《求职登记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1份)。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在永定区劳动就业中心窗口现场办理或通过线上登记。

  2.受理。核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当即受理。

  3.办结。提供职业介绍服务。

  六、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0597—5837116

  2.办公地址:永定区凤城街道六一路劳动就业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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