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教育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综合办(民政)、各中学、小学、区直学校: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教育保障工作的通知》(闽民童〔2023〕44号)和《龙岩市民政局 龙岩市教育局转发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教育保障工作的通知》(龙民〔2023〕65号)要求,为进一步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的受教育权利,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建立健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加大工作力度,防止辍学新增和反弹。因家庭困难、自身残疾或家庭监护缺失、监护不当等原因,在就学等方面面临困难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给予重点保障。落实教育资助和教育帮扶措施,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群体就学创造条件,不断提升关爱服务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部门联动。民政部门要和学校等部门加强联系,互通信息,共享资源。扎实开展辖区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的摸底排查及保障工作,核查各学段适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的基本信息。
(二)健全信息台账。区民政局定期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动态信息反馈给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建立健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控辍保学信息台账,对民政部门提供的名单,依据学籍及在校生名册进行逐一核查,准确掌握相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就学情况,将适龄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时纳入教育保障和控辍保学范围。对开学后未按时返校复课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要及时联系沟通,全面了解未返校原因,确认为疑似辍学或辍学的要纳入全国控辍保学工作台账管理,及时更新数据,实行信息动态管理,做到人账相符。
(三)严格劝返复学。学校和民政部门要依托控辍保学工作台账,进村入户及时劝返辍学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做到不漏一户、不少一人,确保“应返尽返”。学校要建立入学复学“绿色通道”,做好劝返复学学生的安置工作,根据复学学生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制定教学及帮扶措施,及时解决复学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接到教育部门的反馈信息后,要指导村(居)干部、儿童主任等基层工作力量及时发现报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监护人或照护人不履行监护责任等情形。
(四)加强助学帮扶。学校要推进落实“向阳花开”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结对帮扶机制。对因经济问题在就学方面存在困难的要按规定给予相应教育资助或帮扶。民政部门要动员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助学帮扶,与困难的在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结对子,实行“一生一策”,实现精准帮扶。
(五)强化关爱服务。学校要建立“一对一”帮扶制度,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开展心理辅导,给予重点关爱及人文关怀,必要时开展心理干预。民政部门要引导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等参与关爱服务,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感受来自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六)严格监护指导。学校和民政部门要有针对性地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及其监护人、照护人提供各类教育培训和关爱服务。加强对监护人、照护人的指导、帮扶,督促其落实监护、照护责任。
(七)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新媒体、电子屏、村务公开栏等载体,加大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教育保障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动员村(居)干部、儿童主任、中小学教师、志愿者等,进村入户宣讲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指导其监护人或照护人主动申请相关保障。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及其家长的法治意识,确保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龙岩市永定区民政局 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
2023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