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百岁及以上老年人老年节慰问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14 08:42

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区百岁及以上老年人

老年节慰问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综合办(民政)

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百岁及以上老年人慰问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闽民养老202072号)文件精神,在2022年老年节期间为百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慰问金是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高龄老人的关心和关爱。为确保慰问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和标准

老年节慰问对象为具有我区户籍、当年年满100岁以上(即当年年份-出生年份≥100)且当年7月1日后仍健在的老年人。2022年发放对象为192212月31日前出生、20227月1日仍健在的我区户籍老年人56人。

2022年老年节慰问标准为每人2500,其中省级1500元,市级1000元,春节不再慰问。(具体详见老年节慰问金分配发放表)。

二、发放方式

慰问资金统一由区民政局入各乡镇(街道)财政所账号。慰问金到位后,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综合办(民政)要按照2022年百岁及以上老年人实有人数组织开展入户慰问工作,将慰问金以现金形式逐户走访发放到百岁及以上老年人中。

三、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为高龄老年人发放老年节慰问金是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送温暖的一项重要民生举措,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综合办(民政)要组织人员力量,认真抓好落实落细各项工作,确保慰问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切实增强每位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严肃纪律。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综合办(民政)要加强涉老资金的管理、监督和绩效评价,做到公开透明、送达及时、严禁挪用。对虚报百岁及以上老年人数量的行为,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追回已资金。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上报要求。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综合办(民政)开展入走访慰问时,要对发放情况进行拍照取证。慰问活动结束后,要将实际发放的老年人进行汇总,认真填写《永定区2022年度百岁及以上老年人老年节慰问金发放花名册》,并于202210月31日前将汇总花名册和入户慰问照片(纸质版)上报区民政局备案。

 

附件:1.永定区2022年百岁老人慰问金分配表

      2.永定区2022年度百岁及以上老年人老年节慰问金

    发放花名册

                        

 

 

                 永定区民政局

                            2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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