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民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长者食堂运营奖补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2-04-19 08:46

 

 

龙岩市永定区民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

长者食堂运营奖补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民政办:

为推进我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充分发挥现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作用,帮助有需求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和社会老年人解决就餐问题,减轻家庭养老负担,提升居家社区养老老年人生活品质。根据《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养老事业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龙财社指85号)精神,安排我区35万元专项资金奖补有正常运营长者食堂的城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安排奖补依托堂堡镇河坑村农村幸福院、高头镇大岭下村农村幸福院等7个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开设的长者食堂(具体详见附件1)。

二、奖补标准及资金来源

每个长者食堂奖补5万元,从2021年养老事业省级补助资金中安排。

三、奖补条件

1.农村长者食堂应设在符合条件的,有完备厨房设施设备和每餐可供应50人以上饮食,餐厅可容纳20人以上同时就餐的位于农村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食堂应当达到国家规定食品卫生经营标准,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每年度实际运营天数不少于250天;

3.每个长者食堂有2人以上保障设施正常运营的管理服务

人员;

4.每年度供餐人数达120人次以上,供餐次数不少于12次;

5.每年度就餐老年人对长者食堂服务质量的满意率大于95%以上。

四、奖补要求

    根据奖补设置条件,省市将对奖补资金进行专项审计,长者食堂运营奖补资金务必专款专用,结合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要求,每年12月15日前长者食堂须上报如下材料:

1.长者食堂的基本情况(主要介绍厨餐厅面积、供餐方式、 

送餐次数和人数、运营方式、收费标准或免费等情况);

2.250天以上运营情况签到表(附件2);

    3.长者食堂管理人员名单(2人以上);

4.至少12次长者食堂就餐、供餐台账(花名册)(附件3)

及图片;

    5.长者食堂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表15份以上(附件4);

   6.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附件:1.奖补有正常运营长者食堂的城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设施名单;

   2.养老服务设施老年人活动情况签到表;

         3.长者食堂就餐或送餐老人签到表;

    4.长者食堂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表。

 

 

 

龙岩市永定区民政局

                              2022年4月15

 

 

 抄送: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