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民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闽民事[2021]114号)《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区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调整如下:
从2023年1月起,我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19元提高到127元,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从每人每月119元提高到128元,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二级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99元提高到107元,非生活困难的重度残疾人一级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15元)、二级护理补贴(每人每月85元)标准保持不变。请各乡镇(街道)要将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做好补贴资格审定、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有序进行。
龙岩市永定区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