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永定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永定区委办公室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9 月 14 日
永定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明确规定,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是地方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直接关系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对于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 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 国教督办函
﹝2017﹞61 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 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 立德树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从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巩 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 校际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的
角度出发,按照“依法实施、保障公平、注重质量、社会认可”的原则,就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达到优质均衡,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适 龄儿童、少年享有公平接受优质义务教育的机会,最大限度地满足我区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
二、主要目标
2022 年,全面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按照年度规划梯次推进;2026 年 9 月通过市级过程督导,12 月通过市级验收;2027 年 9 月通过省级过程督导,12 月通过省级评估验收;2028 年 3 月完成网报、各项纸质材料申报,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体育运动场馆、仪器设备等方面 的配置及均衡水平均达到优质均衡评估标准甚至更高。政府 依法履职,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推进义务 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成效显著。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达到较高水 平。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招生考试评价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县域内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差距明显缩小,教育质量显著提高。2028 年 12 月接受国家评估认定并顺利通过,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切实改善办学条件
1. 完善中小学规划布局。按照《福建省“十四五”教育
发展专项规划》,统筹考虑城镇化发展、未来人口变动趋势、 城乡布局结构调整和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合理调整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布局(详见附表)。实施城区学位增补计划,严格落实公建配套学校与城市建设规划、设计、建设、验收、交付使用“五同步”,加快解决城镇班额过大问题,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
2. 大力开展“智慧校园”建设工程。加大投入,坚持区、
校一体,统筹推进全区教育信息化建设,提升教育现代化装备水平,实现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手段信息化、现代化。大力 开展“智慧校园”建设行动,到 2027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智慧校园”的比例达 70%及以上。
(二)整体提升教师素质
1. 加强编制管理,优化教师结构。按省、市要求依标足 额核定教师编制,严禁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编制行为。教师年度用编需求优先用于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紧缺学科教 师,确保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
2. 加大教师培训,提升队伍素质。按规定比例核定教师
培训经费并列入区财政年度预算,落实教师培训制度。强化
区教师进修学校的培训能力建设,制定教师和管理人员全员 培训规划。大力实施农村教师(校长)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工 程,加强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和薄弱学科的骨干教师培训。 通过远程网络培训和送培下乡等形式,为农村、山区教师培 训输送优质师资和培训资源。
3. 加快教师交流,均衡配置资源。推动城乡教师交流,
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教师每学年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比 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 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 20%。完善“以区为主”的教师管理体制,持续推进“区管校聘”改革工作,加大城乡校长、教 师交流力度,均衡配置义务教育教师资源。
(三)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1. 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服务与管理。将进
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合理配置公办义务教育资源, 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的义务教育政策。同时,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的学籍管理,确 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不辍学,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2. 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构建学校、家庭、
社会共同关心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教育网络,完善在校留守 儿童的档案和联系卡制度, 加强与留守儿童家长的沟通联系,注重心理疏导,及时、有针对性地解决留守儿童的困难和问题。区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及学校要将“留守儿 童”的教育和管理纳入绩效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共同营造有利于“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3.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第三期特殊教
育提升计划和特殊学校提升工程,全面改善办学条件。加强资源教室建设,强化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工作的管理和指 导,保证残疾儿童少年有良好的康复和学习环境。
4. 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制度。落实
国家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所需的配套资金,进一步完善家庭困 难学生的资助就学制度。全力倡导社会各界采取有效帮扶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
(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 推进管理体制创新。依法治校,强化管理,完善学校
章程建设。发挥优质学校示范辐射作用,完善强校带弱校、 城乡对口支援等办学机制,推进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打 造一批示范性学区集团和新优质特色学校。持续实施教育组 团发展模式,深化“名校带动工程 155 计划”、“城区小片区管理”、“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推动结对互助、缩小差别、深化考核、均衡发展,全面提高办学和管理水平,不断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
2. 深化教育教学管理。深化课程改革,全面落实义务教
育课程方案,开足开好省颁课程。加强对学生的道德与法治
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在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 等学科中融入体育项目和优秀传统艺术,在学科教学特别是 道法、科学教学中突出实践环节,确保综合实践和校外教育 活动常态化。整合主题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等,进一 步增强课程的基础性、适宜性和教学吸引力,落实“五项管 理”和“双减”政策,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加大校本教研、校本培训力度,提高教师教研水平、教学能力。 加强校际间教研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城乡之间、校际之间教育质量均衡提升。
3. 规范办学行为。树立科学的教育政绩观,不以升学率对学校进行排名,不单纯以升学考试成绩奖惩学校和教师, 不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校、重点班。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教 育用书管理,禁止任何部门、学校、教师向学生推销或变相 推销目录外用书及其他学习用品。
4. 完善考试招生制度。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
制度。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改革,注重对学生基础知 识、综合分析、创新思维等方面能力的考查。完善综合素质 评价体系,提高综合素质评价的公信度。将初中学业水平考 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依据。探索多样化 的普通高中招生方式,高中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比 例达 50%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
为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区政府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详见附件 1),全面领导部署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安排和落实。
各乡镇(街道)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也要从实际出发, 制定本乡镇(街道)、本学校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 作计划,实行领导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责任 追究制度,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力 度到位、责任措施到位。
(二)密切沟通配合,强化责任落实
加强统筹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区直相关单位和乡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落实各方责任。
区委办、政府办:负责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迎接
验收期间统筹协调有关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学校意识形态和思政工作及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相关工作,统筹管理各类媒体的涉 教宣传工作。
区委组织部:统筹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党建工作,坚持
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任 免、奖惩中注意了解教育督导结果及整改情况。对履职不力 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
区委编办:负责教育系统机构编制的管理,确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人员结构比例,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教师 补充长效机制,促进教育系统人才合理流动。
区网信办:负责加快农村、乡镇互联网建设步伐,扩大
光纤网、宽带网在农村乡镇的覆盖面,发挥互联网优势,实 施“互联网+教育”,让山沟里的孩子也能接受优质教育。
区发改局:负责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纳入全区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相关部门编制规划,争 取教育发展项目。
区人社局:负责牵头依法保障教师工资收入,加强岗位
管理,推进“区管校聘”实施,深化职称改革,促进教育系 统人才合理流动,落实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完善职业资 格证书制度。对非法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进行查处。
区教育局:负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具体规划、组
织实施、检查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 验,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并组织专家进行评价和指导。加强 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改革工作,进一步推动城乡教育均 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按照义务教育 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做好自评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会同区教育局指导、监督学校内部治
安保卫工作,开展禁毒宣传、反校园欺凌、防性侵、防电诈 等教育活动,依法打击各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 犯罪行为,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道路交通秩序,并协助学 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区财政局:负责筹集安排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专项资金,并列入区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做好财政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保障工作,加强对财政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做好学校布局规划,指导学校
建设用地征收,优先保障教育项目建设用地,按政策减免教 育项目用地费用等。
区住建局:负责指导、监督做好学校等教育设施的建设
标准、工程质量、校舍危房改造等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学校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工作,对 学校学生开展法治教育和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增强学 生法治意识,依法维护学校师生合法权益。
区税务局: 负责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征收工作,确保足额征收入库,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用于实施义
务教育,改善中小学校的设施设备和办学条件。
区卫健局:负责学校卫生监管、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和学生健康检查、传染病防治、常见病矫治。
区文体和旅游局:负责社会体育资源的共建共享、体育
公共资源向学生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使用、对学校体育教育工 作纳入教育发展规划提出建议,并落实相关政策。加强学校 周边文化环境治理,加大对校园周边娱乐场所、网吧经营活 动的监督管理力度,整顿规范文化市场。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防灾减
灾、消防安全等避险自救知识、技能等的宣教普及;同时, 督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消防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相关登
记、收费、广告宣传、反垄断等方面监管,监管学校做好集中用餐和其他食品安全工作。对发现企业、个体工商户非法雇佣童工,情节严重达到吊销条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将相
关线索抄送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市场监管局吊销其营业执照。 区审计局:负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资金的审计
和监督,确保全区教育经费法定“两个只增不减”政策落到
实处,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行为依法予以追究。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大校园周边道路建设力度,确保
校园周边通道畅通,不留隐患。加强涉校营运车辆管理,打
击非法营运,保障师生出行平安。
区政府督查室:负责督查指导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 建工作,对各相关单位创建进度及履职情况实时跟踪督查, 并向领导小组汇报实施进程。
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和重教、兴教、
支教的先进事迹,大力营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浓厚氛围。 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内中小学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发展工作负总责,配合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问题;把优先发展
教育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教育工作目标责任 制度和考核机构;积极协调包抓部门,多渠道筹措资金,不 断改善办学条件,营造尊师重教社会氛围;积极治理校园及 周边环境;做好适龄人口“控辍保学”工作。
(三)加大财政投入,强化经费保障
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义务教育经费 稳定增长机制。严格按照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 算以及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 证义务教育财政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 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切实落实政府对义 务教育的投入责任,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 10%用于教育,确保“两个只增不减”指标达标。加强财政统筹,确保义务教 育财政投入按年度足额落实到位,规范财政教育经费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保障
宣传部门要加大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介,深入发现创建工作中的典型经验与突出成效,及时跟踪报道,加大宣传和展示力度,
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重视、关心和支持义务教育改革发展, 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良好环境;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运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宣传形式,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有序、高效推进营造浓厚氛围。拓宽“永定区教育发展基金会”资金募集渠道,引导社会奉献爱心支持义务教育事业发展,从人力、财力、物力等各方面保证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任务顺利完成,为全区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 高质量发展创设良好环境。
(🖂)强化督导评估,完善督导制度
发挥区政府教育督导机构作用,围绕巩固提升“全国义 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的核心工作,建立完善推进义务教 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制度,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发展作为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 建立健全督导结果通报、表彰奖励、问题处理反馈与限期整改制度。积极探索建 立学校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制度、教育质量目标管理制度和教 育质量保障机制,定期对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和城乡之间、学 校之间差距进行监测和分析,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接受社会 监督。
五、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至 2028 年通过国家督导评估验收为止。
附件:
1.永定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领导小 组名单
2. 永定区 2022-2028 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校舍规划建设表(中学、小学)
3. 永定区 2022-2028 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教仪设备、网络多媒体教室建设规划
4. 永定区 2022-2028 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教师队伍工作规划
附件 1
永定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 强 区委书记
副组长:李宏泰 区委副书记、区长
成 员:兰 光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林长秀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邱小洪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吴文琴 区政府副区长
郭 衍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赖天鸿 区委办公室主任
张一晓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阙俊聪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网信办主任林瑞河 区委编办主任
廖荣华 区发改局局长赖朝江 区教育局局长林华珍 区财政局局长江峻斌 区人社局局长林松江 区司法局局长谢国亮 区税务局局长
赖奕华 区审计局局长
翁志强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林茂月 区住建局局长
张雄峰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江信进 区文体和旅游局局长张汉锋 区卫健局局长
曾志钦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志群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江颖冠 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沈德彪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廖慧丽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赖朝江同 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完成义务教 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或职务 变动不再担任的由继任者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