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永定区华夏学校小学初中学历教育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永发改价格〔2026〕10号)
时间:2026-08-26 10:17

区教育局:

  你局《关于商请制定永定区华夏学校小学初中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永教财〔2026〕3号)收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号)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就永定区华夏学校小学、初中学历教育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学、初中学历教育学费调整为8000元∕生·学年;学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收取学费应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新招录的学生按照新标准规定执行,老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至毕业。

  二、小学、初中学生公寓住宿费2000元/生·学年。

  华夏学校应认真做好收费报告工作,每年按规定的时间将本单位基本情况、收费项目变动情况和年度收费情况等相关资料书面报送区发改局。

  华夏学校应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应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收费项目、范围、对象、标准、期限、依据、计量单位、减免规定、执收方式以及监督话等,并同时在学校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其他有关事项严格按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六、本通知自2026年秋季入学起执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有关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