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求《永定区华夏学校小学初中学历教育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6-08-10 15:55

  为规范我区华夏学校小学、初中学历教育学费和住宿费收费行为,保障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依据政府制定价格程序的规定,现将《永定区华夏学校小学初中学历教育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便对收费标准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征集意见时间:2026年8月10日至8月14日。

  二、反馈意见形式

  (一)来信请寄: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永定区政府大楼6楼616室,邮编:364100);

  (二)电话:0597-5834023;传真:0597-5832563;

  (三)电子邮箱:ydqfgjjgg@126.com.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

  附件:永定区华夏学校小学初中学历教育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方案(征求意见稿)

                         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8月10日

  附件:

  永定区华夏学校小学初中学历教育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永定区华夏学校小学、初中学历教育学费和住宿费收费行为,保障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号)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拟定方案如下:

  一、小学、初中学历教育学费调整为8000元∕生·学年。

  二、小学、初中学历教育学生公寓住宿费2000元∕生·学年。

  三、华夏学校应认真做好收费报告工作,每年按规定的时间将本单位基本情况、收费项目变动情况和年度收费情况等相关资料书面报送区发改局。

  华夏学校应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应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收费项目、范围、对象、标准、期限、依据、计量单位、减免规定、执收方式以及监督电话等,并同时在学校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执行时间:自2026年秋季入学起执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有关政策调整,从其规定。